辛苦跑了近两个月长途,高先生最终仅拿到1000元生活费。2024年2月25日,老板张某用招聘电话联系高先生,希望他担任长途货车副驾,一番软磨硬泡下,高先生当日到岗,直至4月20日结束劳务,全程未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固定在大连金某某培物流园,日常任务繁重,高先生主要从固某异轮胎厂家及仓库拉轮胎,运往江西南昌、广东汕尾比某某轿车厂家,途经黄梅、梅岭、广州河源等高速收费站;返程时又要拉快递,从深圳华某电子城北拉德某快递、广州三水韵某转运站装货,运往沈阳韵某转运站,有时还需从沈阳转运快递至大连各站点卸货。
与高先生搭档的是张某的舅舅于某格,两人驾驶的车辆车头为辽BNxxxx(五轴大运重卡430马力),后挂苏ESxxx挂,且该后挂在大连被私下非法改装加长。据于某格透露,2023年8月张某在瓦房店购买了两台大运重卡新车,另有一台辽BHxxxx车辆,同样在该物流园拉轮胎跑相同路线,但这台车不是新车,所有车辆返程后均停在该物流园固某异厂家院内,目前张某还有4台车固定在此运营。
日常闲聊中,于某格透露,每趟货运运费4-5天或一周内会转到自己账户,再与张某结算。但作为副驾的高先生仅拿到1000元生活费,张某从未向他直接支付工资,若按9000元/月核算,张某共拖欠其劳务费15550元。
更让高先生无奈的是,他发现张某有两个手机号,自己多次打电话催薪均无人接听,可于某格一打就通,向于某格索要另一个手机号时,却被以“老板不让给外人”为由拒绝。
起初,高先生好不容易打通张某留下的招聘电话催薪,张某当即承诺“明天开”,可到了约定日期却毫无下文;之后又以“下周开”“银行周末休息”“外出办事”为由反复拖延。高先生曾想向司法部门求助,不慎打错电话给张某,泄露求助意图后,再也无法打通其任何电话。和他一同被招的老乡,更是一分工资都没拿到,两人彻底与张某失联。
二、起诉胜诉获支持,法律文书成“空文”一次次失望后,高先生在网上找到湖北诤某铁律师事务所郑律师,委托其调查张某户籍所在地并索要律所证明,可后来郑律师电话停机失联,另一位女同志陆律师(陆主任)的手机号,高先生拨打后也无人接听,始终处于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的失联状态。
无奈之下,高先生更换委托,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支付15550元工资,同时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以及法院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付的加付赔偿金。他曾无意间听到张某与于某格通话:“这新车我是不能让法院给查封了,我得靠这车赚钱,让他们拿不到钱”,印证张某早有隐匿财产意图,其外债缠身,算上高先生已有4家债权人轮候查封。
法院依法确认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欠薪金额,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张某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拖欠劳务费。
可本以为胜诉就能拿回血汗钱的高先生,再次受挫: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进一步隐匿行踪,将判决文书视为空文。多次联系无果后,高先生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寄希望于法律强制力督促张某履约。
三、强制执行遇阻碍,老板隐匿财产、部门推诿引不满2025年5月,高先生向瓦房店某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配合提供收款账户、电子送达地址等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但执行过程阻碍重重。
法院调查显示,张某名下仅一台北京现代轿车,且已被四家债权人轮后查封,高先生的债权难以实现;而辽BNxxxx虽由张某实际控制盈利,却未登记在其名下,一直由于某格驾驶,大概率登记在于某格名下,疑似是张某为规避查封、逃避债务的刻意安排。
张某所有运营车辆均挂靠在其他公司,车辆线索是案件转移到庄河某法院后,高先生提供给法官的——金某某培物流园固某异厂家办公室管理着外界各家车队档案,通过该办公室可查找到辽BNxxxx、辽BHxxxx所属的挂靠公司,联系挂靠公司负责人,便能核实这两台车的实际归属、在该物流园挂靠的车辆总数,以及该负责人与张某的关系,进而确定车辆是否为张某本人所用。此外,车管所登记和保险付款记录也能确认车辆归属,但这一关键线索未被有效利用。案件转至庄河某法院后,调查结果与瓦房店某法院一致;瓦房店某法院法官曾拨通张某电话,张某起初谎称打错,经反复追问才承认自己是张某,却以“没钱”拒绝履约,庄河某法院法官后续则无法联系到他。更让高先生无奈的是,庄河某法院要求他自行找到张某本人,才会安排相关工作,希望能利用瓦房店某街道办、肖某村村委会、小区物业等档案线索,查到张某现住址,联系庄河某法院张某业法官,安排法警抓捕张某。
为推动案件,高先生向法院申请公安联控、悬赏令等措施,先后支付了各类律师费及相关费用,陆主任去年底曾跟他说,工资及律师费用大约39000元,之后他又向陆主任支付了1000元相关费用,前后还有其他相关支出,具体费用数额需按庄河法院法官最终核算为准;此前李某旭律师发送收款码,高先生按要求完成付款,希望陆律师履行职责,找回本案所有聊天证据及相关付款记录并发送给他,高先生向多个部门求助,却陷入“踢皮球”困境:派出所让找法院,法院让其自行寻找从未见过的张某,拨打司法热线也被推回办案法官处。
四、结语从2024年2月25日到岗至今,高先生为拿回15550元工资耗尽心力,不仅借外债打官司,还承担着高额律师费和曝光费,承受着巨大的经济与精神压力。
他的诉求迫切而明确:一是要求张某履行法律义务,支付15550元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加付赔偿金;二是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联系张某业法官安排法警抓捕;三是要求陆主任履行职责,找回并交付所有案件证据及转账记录,郑律师及相关人员配合提供材料;四是希望法院核算迟延履行金,推动案件尽快办结,让他能还清外债,摆脱困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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