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钏儿是王夫人的丫鬟,晴雯是宝玉的丫鬟。

给自己的丫鬟赏赐,是公开合理的。宝玉曾承诺芳官“冬天作大貂鼠卧兔儿戴”,司棋被撵时,胆小怯懦的迎春也让绣橘追上来给她送个绢包。要给别人的丫鬟赏赐,那得找个合理的理由,比如佳蕙给黛玉送茶叶,蘅芜苑的婆子黛玉送燕窝,都得了赏赐。但要无缘无故给赏,你让人怎么看?“这是不是要拉拢我的人,做他的卧底?”

第二,宝玉要是给金钏儿家人赏赐,是“无缘无故”吗?
是的。当然我们读者知道,金钏儿的死是由于宝玉,宝玉对她愧疚极深。可是荣国府的人不知道啊。或者真不知道,或者“知之为不知”,或者利用自己知道而别人不知道,还进谗挑事儿。

这种情况之下,宝玉要给金钏儿家人送赏赐,不是把本来保密的事情弄得公开化了吗?他丢不起这个人。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金钏儿已经死了,而晴雯,在送东西的时候,还活着。

宝玉安排袭人送东西,是在晴雯被撵之后;袭人承诺:“如今白日里人多眼杂,又恐生事,且等到晚上,悄悄的叫宋妈给他拿出去。”;第二天宝玉还向小丫鬟求证:“自我去了,你袭人姐姐打发人瞧晴雯姐姐去了不曾?”得到回答:“打发宋妈妈瞧去了。”

晴雯第一天被撵,晚上“直着脖子叫了一夜”,第二天“今日早起就闭了眼,住了口,世事不知,也出不得一场儿,只有倒气的分儿了。”是隔了一夜才死的。所以宝玉安排给晴雯送钱送东西、袭人派人给晴雯送钱送东西的时候,晴雯还都活着。

晴雯活着,却“没有亲爷热娘,只有一个醉泥鳅姑舅哥哥”,这时候很需要用钱来收买晴雯哥嫂,让他们照顾晴雯一点。金钏儿死了,家里又有母亲白老婆子、妹妹玉钏儿两份收入,再送钱去,并且是少爷派人送钱去,除了证明金钏儿与少爷有瓜葛、做实她的“狐狸精”的罪名之外,又于事何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