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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公告(2025年6月12日合计1家)

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2025年6月12日,全国共有2家房地产相关企业申请破产、被终止破产或破产重组。2025年4月3

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2025年6月12日,全国共有2家房地产相关企业申请破产、被终止破产或破产重组。

2025年4月30日以(2024)陕01破申276号民事裁定,受理陶和平申请陕西进元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3日以(2025)陕01破213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为陕西进元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公告如下:未收到申报债权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陕西进元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根据吴赛清的申请,于2025年3月25日裁定受理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为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7月1日前向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