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系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朱董村一名普通村民,本着实事求是、维护村级组织公正廉洁的原则,今日郑重向贵单位举报本村村干部赵玉强。该同志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存在生活作风失德、漠视家庭责任等多项违规失范行为,已完全丧失村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不配继续担任村级相关职务,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对其问题进行严肃清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还全体村民一个公道。
赵玉强作为村级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恪守社会道德准则和家庭责任,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维护村级组织的形象和公信力。但事实上,其长期以来的行为却与之背道而驰,具体举报事项如下:
一、生活作风不正,与本村妇联主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赵玉强在担任本村村干部期间,无视村级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和社会公序良俗,长期与本村妇联主任(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交往密切、行为不端,相关情况在村内已不是秘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村级干部在村民心中的廉洁形象,更破坏了村级组织的公信力,让村民对村级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产生质疑。
二、失德行为持续,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往来。近期,赵玉强并未收敛自身失德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与本村村民张健梅产生不正当往来,二人频繁私下接触、鬼混在一起,毫无自我约束意识和干部底线。其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则,更不符合村级干部应有的品行要求,在村内引发了村民的广泛议论和强烈不满,严重败坏了村级风气。

三、漠视家庭责任,未尽夫妻、父子义务。赵玉强长期沉迷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将家庭责任完全抛于脑后,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漠不关心、不管不顾,从未尽到作为丈夫的扶持义务和作为父亲的抚养、教育责任。其行为不仅深深伤害了自己的家庭,导致家庭关系紧张,更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作为村级干部,无法起到群众表率作用,反而给村民树立了不良榜样。
村级干部是连接上级部门与村民的桥梁纽带,其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村级组织的形象和村民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着基层治理的成效。赵玉强的一系列失德失范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村级干部行为规范,丧失了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无法胜任村级干部职务,也难以赢得全体村民的信任和支持,若继续任职,必将进一步损害村级组织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为此,我再次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赵玉强的上述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核实,查明事实真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级干部管理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撤销其相关职务,肃清村级干部队伍风气,维护村级组织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本人承诺,所举报的全部内容均真实有效,绝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愿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明材料。同时,恳请上级部门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盼上级领导尽快核查处理,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