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说,作用力始终等于反作用力。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它们对立的是力的方向,统一的是它们拥有共同的作用点和性质相同的力。
大和小、多和少、长和短等等都属于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立的是它们是事物某一方面的两个对立面,统一的是它们是事物同一个方面。大和小、多和少、长和短指的都是物质的性质,不是具体的空间方位。当我们说大和小、多和少、长和短的时候,我们是在参考它们的平衡位置。这个平衡位置就是不大不小、不多不少、不长不短。比不大不小大的,我们称之为大;比不多不少多的,我们称之为多。你看到葡萄有乒乓球那么大的时候,你肯定会说,这个葡萄真大;你看到苹果有乒乓球那么大的时候,你肯定会说,这个苹果真小。这算不算双标?这就是两个标准。不同的东西用不同的标准有错吗?平衡位置就是标准。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平衡位置,有不同的标准。事物的不同方面有不同的平衡位置,有不同的标准。当我们说大苹果和小苹果的时候,我们说的都是苹果,说的都是苹果的空间大小。不管是大和小、多和少、长和短,它们都统一于各自的平衡位置。它们都是以各自的平衡位置为参考系。
所以,对立是在统一的基础之上的对立,是在平衡位置之上和之下之间的对立。如果没有平衡位置在两者之间给予两者规范约束力,那么,两者不可能对立,两者就是不相干的东西。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在拥有共同的作用点和相同性质的基础之上的对立。如果没有共同的作用点,那么,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就没有平衡位置;如果没有相同的性质,那么,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就不会处于相同的层次。波动哲学认为,性质就是信息,信息决定能量所处的层次。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没有作用力就没有反作用力,没有反作用力就没有作用力。如果反作用力为零,那么,作用力会是怎样?那当然也为零。你的手不拿哑铃、不拿重物,你能使出多少牛顿的力?零牛顿。那么,你为什么还是感觉到用了一点力气?因为你的手和胳膊有重量,内部还有摩擦阻力。这些都是内阻,不是作为外阻的反作用力给予你的,你输出的作用力接近零牛顿,因为还有被我们忽略的很小很小的空气阻力。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有两个必须的条件:一是拥有共同的作用点,一是拥有相同的信息。两者缺一不可。共同的作用点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平衡位置,相同的信息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性质相同。大和小、多和少、长和短等等与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一样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所以,大和小、多和少、长和短等等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拥有共同的平衡位置,反映的是相同事物的两个对立的方面。
平衡位置是抽象的位置、宏观的定位,具体的对立的位置是具体的位置、微观的定位。也就是说,若干具体的位置属于微观的定位,可以定位抽象的平衡位置;若干抽象的平衡位置,可以定位更宏观的平衡位置。所以,平衡位置是宏观中的具体,微观中的抽象。平衡位置是有层次的,抽象和具体是有层次的。
物质的平衡位置是物质的质量中心,简称质心。质心和重心其实就是一个位置。物质的平衡位置也是物质内部所有具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共同的作用点的抽象位置。这种抽象位置就是具体的平衡位置的平衡位置,可以理解为“武林萌主”。平衡位置也可以萌萌哒。
有层次性是物质的基本性质。一滴水可以分割成若干水分子,一个水分子可以分割成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一个氧原子可以分割成8个质子、8个中子。难以继续再分割下去了,越往下分割,可能需要的能量越多。当然,需要的不仅仅是能量。物质可以无限分割下去,只是我们人类现在的能力只能有限分割物质。
物质的分割,就是具体位置的微观物质脱离平衡位置的束缚,成为上一级平衡位置直接的具体微观物质。这个就像是四川省把重庆市分割出去,成为上一级主体(国家)直辖的城市。所以,物质再怎么分割,它也是整个物质世界间接的甚至直接的具体微观物质。
物质的分割是具体微观物质吸收能量以后,在平衡位置周围振动幅度越变越大,离心力越来越大,大到超过了平衡位置对具体微观物质的约束力,最后脱离原有平衡位置的约束,直接受到上一级平衡位置约束力的约束。但是,这种直接受到上一级平衡位置约束力的约束往往只会持续很短的时间,就会受到和原有平衡位置同一级别的另一个平衡位置约束力的约束。
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作用点就是这种相互作用的平衡位置。波动哲学第一定律:任一物质点处,吸收来自相对方向上相同信息的能量始终相等。这一定律也叫能量平衡定律。任一物质点都可以是作用点,都可以成为平衡位置,只是外层物质的平衡位置更特殊而已。
物质世界是波动的世界。波动是在平衡位置上下波动。这种上下波动的具体位置的连线就是波动线。若干平衡位置的连线是宏观波动线。宏观波动线平衡位置的连线是上一级宏观波动线。波动线反映的是物质的对立统一性,多层次波动线反映的是多层次物质的对立统一性。对立的是具体位置,统一的是平衡位置。
物质是依赖自身的对立统一来推动自身发展的客观存在。
普进峰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