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我冲进火场救出发小的女儿,失去了儿子,如今他身家百亿,给我寄来一箱纪念品,我打开后整个人都在发抖
......
「明远,谢谢你救了我女儿。我欠你一条命。」
24年前,王志刚跪在我病床前说这句话的时候,眼泪是真的。
我信了。
那场大火里,我冲进去救出了他4岁的女儿。
但我6岁的儿子,死在了火里。
我的右手被烧得皮开肉绽,截掉了三根手指。
后来呢?
王志刚把救人的功劳据为己有,对外宣称是他自己冲进火场救的女儿。
他还造谣说我是纵火犯。
24年来,他靠着这个「英雄事迹」发家致富,成了身家百亿的房地产大亨。
而我呢?背着「纵火嫌疑人」的名声,找不到工作,老婆跑了,一个人在工地上搬砖。
更讽刺的是——
今天是我儿子的忌日。
我在他的项目工地上干活。
那个项目叫「火凤凰广场」,建在当年那栋楼的原址上。
广场中央要立一座雕塑——王志刚抱着女儿从火焰中冲出来。
后来他给我寄了一箱纪念品。
我翻到礼盒夹层里那件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
1
今天是3月15号。
我儿子的忌日。
每年这一天,我都会请假,去儿子坟前待一整天。
但今年不行。
我身上只剩三十块钱了。
我需要给儿子买点祭品——哪怕只是一包纸钱、一瓶酒。
所以我必须去干活。
早上六点,我在工地门口等工头。
工头骑着电动车过来,看了我一眼:「老李,今天有个大活,一天两百。干不干?」
「干。在哪?」
「火凤凰广场。今天奠基仪式,需要人手。」
火凤凰广场。
我愣了一下。
那是王志刚最新的项目。
选址就在当年那栋老楼的原址上——24年前着火的那栋楼。
我儿子死去的地方。
「怎么了?不想干?」工头皱起眉头。
我沉默了一秒。
「干。」
我需要那两百块钱。
2
火凤凰广场很大。
巨大的工地,到处都是脚手架和塔吊。
工地入口处挂着一条横幅:「浴火重生,成就传奇」
我站在横幅下面,看了很久。
浴火重生。
谁浴火了?谁重生了?
是我。
我在火里烧掉了三根手指。
我在火里失去了儿子。
但我没有重生。
我只是在慢慢地死去。
工头把我分到了广场中央的区域。
那里正在安装一座雕塑。
巨大的铜像,五六米高。
雕塑的内容是——
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从火焰中冲出来。
男人的脸庞坚毅,目光炯炯。
女孩紧紧抱着男人的脖子,眼里带着泪。
那个男人的脸,是按照王志刚的样子做的。
我站在雕塑下面,仰头看着那张脸。
24年前,那张脸躲在楼下,看着火烧。
24年前,是我冲进火场,把他女儿抱出来。
现在,他把自己的脸刻在雕塑上,成了「英雄」。
工头在旁边喊:「老李!发什么呆?快干活!」
我低下头,开始搬砖。
3
上午十点,工地上来了一群人。
西装革履,前呼后拥。
有人举着话筒,有人扛着摄像机。
是记者。
我听到工人们在议论:「今天有奠基仪式,王总要来剪彩。」
王总。
王志刚。
我放下手里的砖,站在人群后面,远远地看着。
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工地入口。
车门打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走下来。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笔挺,皮鞋锃亮。
是王志刚。
24年了。
他胖了一点,头发也稀了一些。
但还是那个样子,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
旁边跟着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七八岁,穿着职业装,气质干练。
是王小雪。
他的女儿。
我救出来的那个女孩。
4
奠基仪式开始了。
王志刚站在台上,意气风发。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掌声响起。
「今天,是火凤凰广场奠基的日子。这个项目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他顿了顿,表情变得「深情」。
「24年前,就在这片土地上,发生过一场大火。那场大火,差点夺走了我女儿的生命。」
台下一片唏嘘。
「那天晚上,火势很大,浓烟滚滚。所有人都劝我不要进去,说太危险了。」
「但我没有犹豫。」
「我冲进去了。」
「我把女儿从火海里抱出来。」
我站在工人群里,听着这些话,浑身发冷。
是你冲进去的?
你在说什么?
「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勇气,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后来我创业,遇到过无数困难。每次想放弃的时候,我就想起那场大火。」
「我告诉自己:连火场都闯过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
「这座广场,就是我对那段经历的纪念。」
「火凤凰,浴火重生。」
「这是我的故事,也是我想传递给所有人的精神。」
掌声雷动。
我站在人群里,攥紧了右手仅剩的两根手指。
5
然后,一个领导走上台。
「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向王志刚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见义勇为。
24年前的见义勇为。
24年后才颁发。
因为王志刚「太低调」,从来没有主动申请过。
是政府主动要给他的。
领导把证书递给王志刚。
王志刚双手接过,对着镜头微笑。
闪光灯闪个不停。
「谢谢政府的认可。」他说,「其实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做了一个父亲应该做的事。」
台下又是一片掌声。
我站在工人群里,看着那个证书。
红色的封皮,烫金的字。
那个证书,本该是我的。
那个荣誉,本该是我的。
是我冲进火场的。
是我救出那个女孩的。
是我失去了儿子、失去了手指、失去了一切的。
但现在,他站在台上,接受掌声和闪光灯。
而我站在台下,满身灰尘,像一个隐形人。
6
接下来,王小雪上台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我是王小雪,王志刚的女儿。」
「24年前的那个夜晚,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那时候我才4岁,什么都不懂。只记得火很大,烟很呛,我哭着叫爸爸。」
「然后,有一双手把我抱了起来。」
「那双手很有力,很温暖。」
「那双手把我从火海里抱出来,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双手,是我父亲的手。」
我站在人群里,听着这些话,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住了。
那双手……
是我的手。
不是王志刚的手。
「爸爸,谢谢您。」王小雪看向王志刚,眼眶红了,「没有您,就没有今天的我。」
「这座广场,不仅是您事业的丰碑,更是您父爱的丰碑。」
「我为有您这样的父亲,感到骄傲。」
掌声雷动。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右手。
那只只剩两根手指的手。
她说「那双手很有力」。
可是现在,这双手连砖都搬不稳。
7
仪式结束后,王志刚要和工人们握手合影。
「感谢工人同志们的辛苦付出!」
他笑容满面,和工人们一一握手。
走到我面前的时候,他停下来。
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
那只只剩两根手指的手。
王志刚的笑容僵了一下。
他的眼神闪了一下。
他认出来了。
我看到他的瞳孔微微收缩。
但他什么都没说。
只是用力握了握,然后松开,继续往前走。
「谢谢同志!辛苦了!」
摄影师在旁边拍照。
闪光灯闪个不停。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
24年前,他跪在我病床前,哭着说「我欠你一条命」。
现在,他握着我的手,说「谢谢同志」。
像握一个陌生人的手。
王小雪走过来。
她看到我的手,愣了一下。
「叔叔,您的手……怎么了?」
我看着她。
这是我救出来的女孩。
24年了,她长大了,漂亮了。
她不认识我。
「没事,」我说,「工伤。」
王小雪点点头,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
「您辛苦了。」
然后她转身,跟着王志刚离开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
我救了她的命。
她问我「手怎么了」。
我说「工伤」。
我连真话都不敢说。
8
那天晚上,我拿着工钱,去超市买了一瓶酒、一包纸钱。
然后我去了儿子的坟。
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坡,杂草丛生。
墓碑很小,很旧,上面的字已经有些模糊了。
「爱子李小军之墓」
「1993-1999」
我在墓碑前坐下来,把酒倒在地上。
「小军,爸爸来看你了。」
「今天是你的忌日。爸爸没忘。」
「爸爸给你带了酒。你小时候总说,长大了要跟爸爸喝酒。」
「可是你没能长大……」
我的声音哽咽了。
「小军,爸爸今天去了火凤凰广场。」
「就是当年咱们住的那个地方。」
「你王叔叔在那里盖了一座广场,中间立了一座雕塑。」
「雕塑上是他抱着他女儿从火里冲出来。」
「可是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是爸爸冲进去的。是爸爸把他女儿救出来的。」
「他什么都没做。他躲在楼下。」
「可是现在,他成了英雄。」
「政府给他发了'见义勇为'证书。」
「他女儿在台上说'谢谢爸爸救了我'。」
「没有人记得爸爸。」
「没有人记得你。」
我的眼泪流下来。
「小军,爸爸对不起你……」
「那天晚上,爸爸先救了隔壁的妹妹……」
「爸爸想回去救你,但火太大了……」
「爸爸没能救出你……」
「是爸爸害了你……」
我趴在墓碑上,哭得浑身发抖。
「小军,你恨爸爸吗?」
「你肯定恨爸爸……」
「爸爸也恨自己……」
「爸爸恨了自己24年……」
9
我和王志刚认识46年了。
从6岁开始。
我们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打架,一起追女生。
1990年,我们各自结婚,还是住在同一栋楼里,门对门。
1993年,我儿子出生。
1995年,他女儿出生。
两个孩子从小一起玩,我儿子管他女儿叫「妹妹」。
那时候,我以为我们会做一辈子的邻居,一辈子的兄弟。
1999年,冬天。
那天晚上,我刚把儿子哄睡着。
半夜两点,我被一阵刺鼻的烟味呛醒。
睁开眼,窗外一片通红。
是火。
隔壁王志刚家着火了。
我冲到窗边,看到火舌已经从王志刚家的窗户里窜出来。
然后我听到了哭声。
是孩子的哭声。
王小雪,才4岁。
我没有多想,冲出门,踹开了王志刚家的门。
屋子里全是浓烟,什么都看不见。
我趴在地上,摸索着往里爬。
终于,在卧室的角落里,我摸到了一个小小的身体。
是王小雪。
她已经被烟呛得快昏过去了,浑身发烫。
我把她抱起来,往外跑。
跑到楼道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我的儿子还在家里。
我把王小雪放在楼梯口,对旁边的人喊:「帮我照看她!」
然后我转身往回跑。
但就在这时,一声巨响。
王志刚家的天花板塌了。
火势蔓延到了我家。
我拼命往自己家跑,但楼道已经被火焰封住了。
我冲进火里,右手被烧得皮开肉绽。
等我终于摸到自己家的门时,门已经打不开了——被烧变形了。
我用肩膀撞,用脚踹,用残破的手砸。
终于,门开了一条缝。
我看到了儿子的床。
床已经塌了。
房梁砸在床上。
儿子躺在废墟里,一动不动。
「小军!小军!」
我扑过去,想把儿子抱出来。
但另一根房梁塌下来,砸在我的右手上。
我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然后,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10
我醒来的时候,在医院里。
右手缠满了绷带。
医生说:「你的右手烧伤太严重了,三根手指保不住,已经截掉了。」
我问:「我儿子呢?」
医生沉默了。
「我儿子呢?!」
医生摇了摇头。
「对不起,孩子没能救出来。」
我愣住了。
然后我开始哭。
撕心裂肺地哭。
我冲进火场,救出了别人的女儿。
但我自己的儿子,死了。
11
王志刚来医院看我。
他跪在我病床前,哭得泣不成声。
「明远,谢谢你。你救了我女儿。」
我躺在床上,右手缠着绷带,眼睛红肿。
「我欠你一条命。」他攥着我的左手,「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一定帮你。」
我看着他,点了点头。
那时候,我还相信他。
我以为这份恩情,他会记一辈子。
但我错了。
出院后,我开始发现不对劲。
有人在背后议论我。
「听说了吗?那场火是他放的。」
「什么?」
「有人看到他那天晚上在王志刚家门口鬼鬼祟祟的。」
「不会吧?他不是救了王志刚的女儿吗?」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贼喊捉贼。」
我去找王志刚。
「志刚,外面有人说我是纵火犯。你知道是谁在传谣吗?」
王志刚的表情很奇怪。
「明远,这个……我也不清楚……」
「你帮我澄清一下。你知道我是去救人的,不是放火的。」
「这个……」王志刚犹豫了一下,「明远,现在谣言满天飞,我也不好说什么。万一……」
「万一什么?」
「万一火真的是你放的呢?」
我愣住了。
「志刚,你在说什么?」
「我没别的意思。」他的语气变了,「但你想想,那天晚上,只有咱们两家人。火是从我家着起来的,但火源在哪,谁也不知道。」
「你怀疑我?」
「我没怀疑你。但别人怀疑,我也没办法。」
他转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愣了很久。
12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谣言,是王志刚自己散布的。
为什么?
因为火灾调查显示:起火原因是电路老化。
那栋楼是王志刚买的二手房,电路没有检修过。如果认定是电路问题,他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他需要一个「替罪羊」。
我是最好的人选。
我那天晚上冲进了火场,身上有烧伤,看起来「有作案条件」。
两家人之前有过一些小矛盾——我儿子和他女儿抢过玩具,我老婆和他老婆吵过嘴——这些都被他拿来当「作案动机」。
他到处散布谣言,暗示我「有嫌疑」。
虽然没有证据定罪,但谣言已经传开了。
我的名声毁了。
找工作,用人单位一听我的名字,立刻摇头:「你是不是那个纵火嫌疑人?」
租房子,房东一查我的背景,立刻变脸:「你走吧,别给我惹麻烦。」
老婆受不了流言蜚语。
「李明远,我跟着你还有什么盼头?走到哪都被人指指点点,说我是纵火犯的老婆。我受不了了。」
「你信我,我没有放火——」
「我不管你放没放火!」她打断我,「我只知道,跟着你,我这辈子就完了!」
她走了。
净身出户。
什么都没要。
因为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有。
而王志刚呢?
他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还把「救女儿」的功劳据为己有。
他对外宣称:那天晚上,是他自己冲进火场,把女儿救出来的。
「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就冲进去了。」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火烧得很大,我差点出不来。但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让女儿死在里面。」
记者问:「听说您的邻居也受伤了?」
「是的,他也冲进来了。但他是来救他自己儿子的,不是救我女儿的。」王志刚说,「可惜他儿子没救出来。」
他叹了口气,表情很「惋惜」。
「我一直很内疚。如果我当时能多救一个人……」
多救一个人?
他根本就没进去过。
他躲在楼下,看着火烧。
是我冲进去的。
是我救出了他的女儿。
是我失去了自己的儿子。
而现在,他把这一切据为己有。
他成了「英雄」。
我成了「嫌疑犯」。
13
24年。
这24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找不到正经工作。
一份简历投出去,只要用人单位一查我的背景,就石沉大海。
我只能打零工。
搬砖、扛水泥、洗碗、发传单——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
右手只剩两根手指,干活比别人慢,工钱也比别人少。
别人一天一百,我只能拿八十。
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
10平米,没有窗户。
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电饭锅。
每年儿子的忌日,我都会去坟前坐一整天。
「小军,爸爸来看你了。」
「爸爸这一年过得还行,你别担心。」
「爸爸会努力活下去的。」
「等爸爸攒够了钱,给你换一块大一点的墓碑。」
我对着墓碑说话。
有时候说着说着就哭了。
有时候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坟前只有我一个人。
而王志刚呢?
他靠着那个「英雄事迹」,发家致富。
他到处讲那个故事——「我冲进火场救女儿」——用这个故事感动投资人、感动合作伙伴、感动政府领导。
他说:「一个连火场都敢闯的人,还有什么做不成的?」
大家都信了。
都愿意给他机会。
五年后,他的公司做到了全省第一。
十年后,他的公司进军全国市场。
二十年后,他的公司上市,市值突破百亿。
他成了「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典范。
上杂志封面,做慈善,接受采访。
每次采访,他都会讲那个故事。
「24年前那场大火,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叫勇气,什么叫担当。」
「没有那场大火,就没有今天的我。」
没有那场大火?
没有那场大火,我的儿子还活着。
没有那场大火,我的手还是完整的。
没有那场大火,我不会成为「纵火嫌疑人」。
他说「没有那场大火就没有今天的我」。
他应该说的是——「没有李明远的牺牲,就没有今天的我」。
但他不会说。
他永远不会说。
14
一周后。
我收到一个快递。
发件人:火凤凰广场项目部。
我以为是什么慰问品,随手撕开。
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礼盒。
打开礼盒,里面是一些纪念品——印着「火凤凰广场」logo的马克杯、笔记本、钥匙扣。
还有一本精美的画册。
画册的封面,是那座雕塑的效果图——王志刚抱着女儿从火焰中冲出来。
我翻开画册,里面是王志刚的「英雄故事」。
配着各种照片——王志刚接受采访、王志刚和女儿合影、王志刚获得荣誉证书。
最后一页,是一行字:
「致敬英雄,铭记历史。」
我苦笑了一声,正要把画册扔掉。
突然,我发现画册的最后一页,有点厚。
我摸了摸。
里面夹着一个信封。
白色的信封,没有署名。
我撕开信封。
里面有三样东西。
看着这些东西,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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