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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26年土地遭“易主”?506天“特殊经历”与争议文件的博弈

一块承包了26年的土地,一份生效却未履行的胜诉判决,一段长达506天的被管控经历,三份争议缠身的法律文件——这串看似孤立

一块承包了26年的土地,一份生效却未履行的胜诉判决,一段长达506天的被管控经历,三份争议缠身的法律文件——这串看似孤立的节点,串联起新疆麦盖提县农民张某林跨越二十余年的土地权益维权路。如今,年过六旬的他仍在为守护自己耕耘半生的土地奔波,这场裹挟着合同纠纷、政策执行与司法认定的博弈,也折射出基层维权中个体权益与多重规则碰撞的复杂纠葛。

履约二十载,土地突遭“易主”

故事的起点要追溯到1996年。时年32岁的张某林与新疆麦盖提县某公司(以下简称“麦盖提县公司”)签下第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该县大寨渠三队的1053亩荒地。此后十余年间,双方又陆续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承包期限最长至2027年,明确了承包费缴纳标准与违约责任。

二十余年间,张某林投入全部身家开荒拓土:平地、挖渠、打井、架设电力设施,硬生生将昔日寸草不生的荒地打造成高产农田。2016年,他按麦盖提县公司要求足额缴纳了下一年度承包费后,却意外发现公司已单方面将土地转包给其他农户,且重复收取了承包费。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投资建设的电力设施,竟被麦盖提县公司通过伪造签名的方式办理了过户更名。

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林于2017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3月,相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麦盖提县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判令其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并支付5万元违约金。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于2017年9月生效。

(判令麦盖提县公司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并支付5万元违约金,当事人提供)

胜诉后维权遇阻,506天经历成关键转折

张某林的维权诉讼虽获得胜诉支持,这本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节点,但后续履约环节却让维权进程进入新的阶段。法院相关判决生效后,麦盖提县涉事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向张某林返还涉事土地。

2018 年 1 月,张某林前往北京,尚未提交任何相关信访材料,便被当地负责信访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涉事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带回麦盖提县。

1 月 27 日,张某林被送至当地戒毒康复相关机构。自彼时起至 2019 年 6 月 16 日,历时共计 506 天,其始终处于该机构以 “教育学习” 为名的管理状态,期间未与外界产生任何联系。

(张某林被送至当地戒毒康复机构证明,当事人提供)

(戒毒机构学员证词证明张某林于2019年6月16日离开该机构,当事人提供)

据张某林自述,在处于管理状态的这段时间里,他曾经历过停止供暖、饮食配给受限、睡眠时长不足等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提出,需以无偿移交涉事土地及电力设施作为前提条件,要求其签署相关文书,并称只有完成签署,才能解除相应管理状态。

在此期间,2018年2月4日,张某林出具《补充承诺书》,同意将机井、电力设施无偿交给麦盖提县公司;2019年6月16日,他与麦盖提县公司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协议》,约定承包面积缩减至约530亩,原承包合同及相关判决不再执行。

(《补充承诺书》与于2019年6月16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当事人提供)

与此同时,土地清退政策的执行让事态更趋复杂。麦盖提县公司依据喀什地区2017年下发的土地清退相关文件,主张张某林承包的土地属“违法开荒”,无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应纳入清退范围,原承包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应继续履行。当地自规部门曾于2018年2月出具《复函》,证实张某林未办理土地开发审批手续,后又于2025年6月通知麦盖提县公司退回并作废该《复函》,引发各方对土地合法性的争议。

(退回《复函》通知,当事人提供)

关键文件效力存疑,多重疑问待解

这场纠纷的核心争议,集中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形成的三份关键文件,以及一系列相互矛盾的事实认定上,诸多疑问至今未能得到明确回应。

疑问一:506 天“管理学习”期间签订的文件,是否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张某林提出,其是在人身自由受约束的状态下,迫于相关压力签署《补充承诺书》及新《土地承包协议》,并非出于个人真实意愿。不过,涉事的麦盖提县公司及相关审理单位,均以现场视频资料未呈现胁迫行为为由,未采纳这一主张。

值得注意的是,新《土地承包协议》的签约日期,与张某林结束管理学习状态、离开该场所的日期完全重合。这一细节,也让公众对文件签署的自愿性质产生了进一步的思考。在非自愿进入特定场所、且长期与外界隔绝的前提下,当事人是否具备完全自主的签约判断能力?签约行为与离开时间的高度吻合,是否存在相应的条件关联?相关方面在对事件性质进行认定时,是否充分考量了这一特殊时间节点背后的复杂情况?

疑问二:土地 “合法开荒” 性质认定缘何出现前后矛盾?

张某林自 1996 年起便承包涉事土地并实际开展经营,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余年,在此期间,其均按照约定足额缴纳承包费用,双方此前签订的相关合同也已履行多年。然而在纠纷发生后,麦盖提县涉事公司却以 “土地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为由,主张此前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更引人关注的是,相关方面曾出具《复函》,明确证实涉事土地 “无审批手续”,此后该《复函》又被发文单位自行作废。这一认定上的反复背后,土地经营合法性的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当事人长达二十余年的实际履约事实,能否成为衡量土地承包行为合法性的重要参考依据?

疑问三:已生效判决为何未能顺利推进执行?

张某林相关维权诉讼胜诉后,相关审理单位已出具执行通知文书。但涉事的麦盖提县公司以 “涉事土地属于清退范畴” 为由,未配合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判决的执行流程陷入停滞状态。

当政策层面的土地清退工作,与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内容出现冲突时,该如何平衡二者的执行优先级?个体基于合法合同所享有的相关权益,又该如何在政策落地执行的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

诉求:撤销争议文件 恢复原合同履约状态

年过六旬的张某林,如今的核心诉求清晰且直白:依法撤销 2018 年签订的《补充承诺书》与 2019 年签订的新《土地承包协议》,恢复自 1996 年起签订的原《土地承包合同》的履行状态,同时追回其合法承包的土地及电力设施相关产权。

“我从三十多岁就开始打理这块地,一辈子的心血都倾注在这里。” 张某林坦言,他并非抵触合理的政策调整或合同变更,而是希望相关事宜能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协商推进,而非在人身自由受约束的特殊情形下,被迫作出权益上的让步。他始终认为,自己二十余年按约履约的行为具备合法性与有效性,已生效的胜诉判决理应得到重视与执行,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不该因特殊状态下签订的争议文件而被侵害。

截至目前,张某林的相关诉讼请求虽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均未获得支持,但他并未停下维权的脚步。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不仅关乎一位农户的切身利益,更牵涉合同严守、程序正义、权益保障等备受公众关注的法治层面议题。人们期待,相关争议能够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核查与梳理,让每一份合法合同都得到尊重,每一次签约行为都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每一项正当权益都能得到坚实保障,让基层群众的维权之路少一些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