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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封关≠“代购狂欢”!这些“赚钱套路”背后隐藏“套代购”违法陷阱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一历史性节点让“零关税”政策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也让部分人将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一历史性节点让“零关税”政策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也让部分人将目光投向离岛免税的“差价红利”,试图通过所谓“轻松套利”的操作牟利,却不知此类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

今天,我们以具体情景来拆解:海南封关后,“套代购”行为究竟藏着哪些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

理清概念

认清“套代购”行为的违法本质

厘清“套代购”的法律边界,是规避违法陷阱的第一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及相关规定,“套代购”包含两种明确的违法形式:

► “套购”是指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并且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 “代购”是指利用自己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同时收取代购费的行为。

这两种行为的本质,都是将国家赋予个人的免税购物福利违规转化为商业盈利,不仅会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还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拆解陷阱

经典情景揭示“套代购”法律风险

情景一:

小利陷阱——“蝇头小利”不可贪

海南宝妈小张想做“海南代购”,利用他人免税额度在免税店集中购买化妆品、奢侈品,通过朋友圈发布信息,以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并每单收取十几元的“代购费”。小张认为,自己只是利用空闲时间赚点“辛苦钱”,且每单利润微薄,这个买卖可行吗?

京小槌释法:

不可行!

收集他人额度、集中购买并转售免税品,该行为实质是组织、实施套购免税品进行二次销售,完全背离了“自用”原则,属于典型的“套代购”走私行为。虽然小张预计单笔收取的“代购费”仅有十几元,但也无法改变以牟利为目的、逃避国家进口环节税收的违法本质。

如果小张组织利用他人额度套购的免税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法定较大标准,其行为就可能从行政违法升级为刑事犯罪,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将面临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刑罚。

情景二:

兼职陷阱——“带货赚薪”需警惕

在校大学生王同学偶然在网络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发布广告者称只需帮忙携带几部免税手机离岛就能赚取数百元报酬。王同学为了勤工俭学,可以参与这类兼职活动吗?

京小槌释法:

不可以!

不法分子常以“日结兼职”“轻松带货”为诱饵,瞄准大学生群体,使其在不知不觉间成为“套代购”走私行为的“工具人”。若王同学参与了此兼职活动,即使其“套代购”走私数额较低,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但其以牟利为目的协助他人携带免税品转售,已构成行政违法。海关可能会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其行为还会被记入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情景三:

人情陷阱——“老乡忙”藏风险

“套代购”货主大刘对其四名老乡大打“人情牌”,希望老乡们帮帮忙,向其出让自身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品额度,事后将以“感谢费”作为报答。四名老乡碍于“老乡情”,可否将其免税额度出让给大刘?

京小槌释法:

不建议!

“套代购”货主常以“请托帮忙”“老乡情谊”为“掩护”,实际以“感谢费”作为诱饵,组织“套代购”走私活动。货主大刘本质是借助情感信任掩盖组织“套代购”走私的牟利目的,若四名老乡出让自身离岛免税品购买额度并收取“感谢费”,那么他们的行为就并非单纯的“人情帮忙”,而是协助他人实施套购免税品转售的违法行为。

情景四:

旅游陷阱——“导游托”系圈套

张奶奶等一众老年游客参加了导游李某组织的“海南百元团”,只需花费百元即可全程游景点、包食宿。旅行过程中,李某提出请张奶奶等老年游客帮忙代购洋酒,张奶奶能否答应李某的请求?

京小槌释法:

要警惕!

不法分子以精心设计的“低价团”“免费游”骗局,利用老年人“贪小利”、法律意识淡薄、信任导游身份等心理,组织实施“套代购”走私行为。本案中,李某精准地选择了老年人群体作为利用对象,利用旅行团人数多的特点,意图将走私商品“化整为零”。若张奶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代购行为,也可能面临罚款、没收物品、信用受损等后果。

算清代价

明确“套代购”行为的违法后果

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套代购”行为,海关将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相关违法信息将被依法依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被剥夺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资格。

刑事追责:当“套代购”行为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即走私离岛免税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2.一年内因走私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并且,根据偷逃税额不同,可能被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最高可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京小槌提示:

五个要点避开“套代购”违法陷阱

● 严守个人额度红线:年度10万元免税额度仅限本人自用,切勿因“赚佣金”“人情帮忙”而出租、出借或出售额度,也不要协助他人“凑单”购买超出自身需求的免税品。

● 拒绝可疑邀约诱惑:对“日结兼职带货”“免费旅游代买”“内部渠道套利”等邀约一律拒绝,此类信息多为“套代购”诱饵,切勿因贪小利泄露身份信息或代为提货。

● 确保本人规范提货: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等指定提货点,仅提取本人实名下单的免税品,不替他人携带、运输免税品离岛,避免因“不知情”卷入违法活动。

●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将身份证号、离岛机票、船票信息、免税购物账户等提供给他人,防范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套购,一旦信息泄露,及时向海关或公安机关报备。

● 主动举报违法线索:若发现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存在“代买免税品”“转售免税商品”“招募人头套购”等线索,可通过海关12360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供稿:北京通州法院

编辑:纪欣蕊 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