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社会结构调整、家庭观念变迁影响,涉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的家事矛盾增多,对未成年人情感认知与心理健康造成长远伤害。
12月11日,北京房山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涉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三起典型案例,以司法裁判明晰行为边界,为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探望纠纷化解提供法治指引。

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猛介绍,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纠纷案件数量增多,经调研分析,纠纷产生的根源主要表现为部分父母法律意识淡薄,将子女当作双方博弈的“筹码”,忽视子女权益;未成年人意愿表达渠道不畅,真实想法易受亲属诱导或父母情绪干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权益保护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此,房山法院提出四项建议,父母应恪守监护职责,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首要考量,摒弃将子女作为博弈工具的错误认知,依法履行探望、抚养费支付等权利义务;学校需重点关注受家庭矛盾影响的学生,构建“校园观察——及时预警——多方介入”响应链;社区要将未成年人保护融入网格化管理,依托网格员、家事调解室等开展调解宣讲,提供探望场所,降低冲突风险;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要加强协作,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随后,房山法院民三庭庭长冯淼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在“父母分居期间抢夺子女”一案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双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予以批评,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双方正确、理性处理家庭矛盾,督促双方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共同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环境。同时,法院结合双方工作、居住及监护能力确定抚养权,并明确探望事宜,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扫码查看典型案例
房山法院提示,父母监护权平等,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不仅在离婚诉讼中不利于争取抚养权,还会人为割裂亲子联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父母双方应秉持“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理性沟通,化解矛盾。
据悉,为防范化解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房山法院强化与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完善信息共享、联合帮扶机制,构建起“发现——干预——保护”全链条响应体系;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深度参与案件社会调查、纠纷调解、探望陪同协助等工作,有效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最大限度降低家庭矛盾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伤害。
供稿:北京房山法院
摄影:马岩
编辑:成梦琳 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