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当过兵,为啥伤残、军队离退休人员优待会更高?
最近不少网友感到疑惑,同样是当过兵、扛过枪,为啥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在公交地铁、景区门票、医院就医等优待上,政策往往参照现役军人而优于普通退役军人呢?这是不是太不公平?

其实,这样做是公平公正的,是优待和贡献、牺牲奉献程度相匹配的,是区分层次保障、突出优抚重点的。
先说革命伤残军人,不少人是在战备执勤、训练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中负伤而落下残疾,经评残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的。对伤残军人优待不只是荣誉,还有对牺牲身体的补偿。
再讲军队离退休人员,这些同志大多在部队服役几十年,长期扎根军营,奉献年限更长,可以说是为国防建设付出了大辈子心血。我军退休人员除病退外,大多数必须满足服役30周年的最低年限,这一要求是大多军人望尘莫及的。
而普通退役军人优待,属于大众式普遍尊崇,面向所有完成服役、依法退出现役的老兵,覆盖面更广,包括仅完成2年义务兵役的退伍士兵。
综上所述,对伤残军人、离退休军人高于普通退役军人优待,不是厚此薄彼,而是政策设计上区分普惠优待和重点优抚。

普通老兵享基础优待,伤残、离退休等群体叠加专项优待,体现“贡献越大、尊崇越实”的导向。
大家觉得这样的设计合不合理?谈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