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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丧失伦理泯灭、司法执法程序失当

亲情丧失伦理泯灭、司法执法程序失当前言:1989年谭八妹亲口告知程金锡,她婚前曾被同胞亲三哥谭灶华强奸了的事实经过,为此
亲情丧失伦理泯灭、司法执法程序失当

前言:1989年谭八妹亲口告知程金锡,她婚前曾被同胞亲三哥谭灶华强奸了的事实经过,为此程金锡同她二姐夫赵灶荣发生了争执,在2002年程金锡与谭八妹为此事协商离了婚却成为了一条“导火线”,2013年程国平结婚后为维护他岳父母的宗教思想:不生育、回乡烧香同父母团聚吃饭都是有罪的,而程国平又决意背叛家庭,为此点燃了这条“导火线”。程金锡对程国平完全失望,决定出售肇庆城区的一套房屋,靠自已重振家风,程金锡这个举动,引发起赵灶荣仗势与谭八妹密谋,并串通程国平、谭瑞祥、程志林、赵伙娣、程少娟、程五妹、程亚兰等人设计对程金锡泄愤报复,侵占了程金锡的家庭财产、摧毁了程金锡世代流传的家。

一份蹊跷的《保证书》,七年未了的“维权马拉松”

——广东肇庆四会一六旬老人指控法院、公安在家庭财产纠纷中程序失当

导语:一份单方出具的《保证书》,一套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一场亲人反目的诉讼。广东肇庆四会的程金锡没有想到,这些家庭内部的纠葛,会将自己拖入一场长达七年、至今无解的维权泥潭。更让他绝望的是,在寻求法律与公权力救济的路上,他先后指控地方法院审核程序存疑、公安机关推诿不作为。一宗本可明晰的财产争议,为何演化成当事人与地方治理体系之间的“持久战”?近日,本网收到当事人程金锡的实名材料,对此展开调查。

一、 亲情“局中局”:卖房尾款被侵占,至亲反目对簿公堂

现居广东肇庆四会的程金锡陈述,其家庭在2005年由父母出资,以儿子程国平、女儿程少娟的名义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他坚称此为“家庭共有财产”。2018年,因儿子程国平决意背叛家庭,程金锡决定出售该房产重振家风。然而,在办理33万元银行放款尾款手续时,意外发生。

程金锡称,儿子程国平私下将这笔款项转入其个人控制的手机银行账户,随后出具了一份内容为处置房款的《保证书》,便再度“失联”。为追回家庭财产,程金锡与前妻谭八妹作为共同原告,将程国平诉至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但事情走向愈发蹊跷。根据(2018)粤1202民初421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程国平“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答辩状与证据。法院最终判决程国平获得其中8万元。程金锡对判决强烈不服,其核心质疑在于:“被告从未出庭,判决书中‘原告在庭审中亦承认款项归属被告’的认定从何而来?”法院曾多次的信访回复都没有提及到庭审笔录这句话的事实存在,指控法院“捏造庭审记录”。

然而,更致命的打击来自“盟友”的倒戈。就在端州法院一审宣判后,共同原告谭八妹突然逃跑藏匿,导致程金锡因无法联系共有人而错过了上诉期限。随后,程金锡对谭八妹提起诉讼,四会市人民法院的(2019)粤1284民初1332号同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粤12民终2096号案件中,将该案定性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利用“保证书”的内容支持谭八妹的侵占行为。

程金锡认为,这份由程国平单方出具、并无当事人签字确认的《保证书》,疑点重重,却成为决定数几十万家庭资产归属的关键证据。而他与谭八妹在2012年复了婚,在2014年因建房而协商“临时离婚”时明确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提交法庭,却未获采纳。他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由亲人设下的“法律圈套”,而司法程序未能穿透迷雾。

二、 程序“迷中迷”:被告缺席的判决如何作出?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已超出财产分割本身,直指司法程序的正当性。

程金锡的指控聚焦于两个层面:

1.“无对抗”的审判如何形成心证? 在诉程国平一案中,被告完全缺席。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判决必须基于“查明的事实”。在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将33万元尾款中的8万元判归程国平,其事实依据究竟何在?判决书中那句关键的“原告亦承认”,是否确有庭审记录支撑?这关乎缺席审判制度的严肃性与判决的根基。

2.“以民代刑”是否遮蔽了犯罪线索? 程金锡坚信,程国平私下转移共管财产后失联、谭八妹得知能获得巨额款项后离家隐匿,这些行为已涉嫌侵占罪等刑事犯罪。然而,在他向法院明确提出这一怀疑时,案件仍被全程以民事纠纷处理。他认为,法院未将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是“以民事审判代替刑事追究”,导致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未被追究。

三、 推诿“循环扣”:公安机关的“门”为何难进?

在司法途径走入困局后,程金锡试图启动刑事报案程序,但这条路上他遭遇了更多的“闭门羹”。

根据程金锡提供公安机关的大量“告知”文书与微信聊天记录,在2024年10月他向四会市公安局举报石狗镇派出所充当谭八妹的保护伞以及赵灶荣、谭瑞祥、程志林等恶势力的泄愤报复,因四会市公安局的回复完全回避举报的要点,最后向肇庆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的求助轨迹,勾勒出一个令人沮丧的循环:

· 初期:向石狗镇派出所报案谭八妹失踪,求助派出所协助寻找,遭派出所拒绝受理。

·中期:向石狗镇派出所报警信访中的事项,虽获《报警回执》,到最后一纸回复文都无。

· 后期:向四会市公安局举报石狗镇派出所泄嫌包庇以及相关人员涉嫌勾结泄愤报复,信访材料在市公安局与派出所之间转办,最终回复“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建议其向法院提出。

· 近期:2025年,在上级部门过问下,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曾正式受理并做了长达6小时的笔录,承诺调查。调查期中,办案人员在微信中告知“对方不配合”、“未找到相关人员”,数月后四会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再次出具“告知书”,称“不属于职权范围”。

程金锡提供的证据显示,公安机关的前后回复存在矛盾:一方面承诺处理并实际开展了核查工作,另一方面又最终认定无权管辖。这种“程序空转”让他深感无力,并质疑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与消极作为。

四、 追问:公民维权如何跳出“系统性困局”?

程金锡的七年遭遇,是一个极端却值得深省的样本。它暴露了个体在面对复杂纠纷,特别是涉及亲属关系时,在维权道路上可能陷入的“系统性困局”:

· 在司法系统,当一方当事人利用程序(如拒不出庭)消极对抗,而关键证据又存在疑点时,法院如何确保实体公正,其自由裁量权与说理义务的边界在哪里?

· 在行政系统,公安机关对于民事纠纷中清晰浮现的刑事犯罪线索(如隐匿踪迹、可能存在的非法侵占),其立案审查的标准与责任何在?各部门之间依据“职权范围”的推诿,如何被有效监督和纠正?

· 在信访系统,上级部门的“转办”如何避免沦为下级单位的“空转”?当诉讼、报案、信访三条路都看似走通却又实际阻塞时,公民的合法救济渠道究竟何在?

程金锡的案子,不仅仅关乎一个家庭的财产得失。它更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当亲情、利益、法律程序与行政效能纠缠在一起时,一个普通公民可能付出的超常代价,以及基层治理体系在应对复杂矛盾时的效能与温度。

我们呼吁广东省及肇庆市有关上级部门能够正视此案中反映出的程序性质疑与维权困境,成立由纪检监察、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彻底的司法评查与行政监督复核:

1.调阅全部原始庭审笔录与卷宗,核查程金锡对审判程序的指控是否属实。

2.审查公安机关对该案涉及线索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处置流程是否规范。

3.给当事人一个经得起法律与事实检验的、完整清晰的交代。

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我们相信,解开这个“七年心结”的关键,在于让阳光照进每一个程序环节,用最大的诚意还原真相,修复受损的法治公信力。

可添加当事人程金锡的微信和电话号码,获取判决书以及材料证据文书,以证事实,微信号QJQ19630706电话18344526359。

本文转自知乎:程金锡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