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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份白条如何换走村公路旁约3亩的“黄金地块”?

在广东潮州饶平县黄冈镇洪西寮村,一条穿村主干道让沿线路段成了全村最值钱的“黄金段位”。然而,就在这块高价值集体土地上,一

在广东潮州饶平县黄冈镇洪西寮村,一条穿村主干道让沿线路段成了全村最值钱的“黄金段位”。然而,就在这块高价值集体土地上,一栋由10间宅基地连体共建的楼房赫然矗立,另有一处土地已建为驾校训练场。村民质疑:这块本属于全体村民的土地,是如何被几张上世纪90年代的“买地收据”悄然置换?而时任村主任江某胜,竟也名列其中。

事情要从1990年代说起。当时,原新联管区(即洪西寮村委会)将11间宅基地及约2.3亩集体土地“转让”给外村人。政府后续出具的文件已明确认定,该行为属于非法转让土地。更关键的是,该两宗土地后来因县城建设被政府依法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非法转让自始无效,村集体无任何法律义务再行补偿或调换土地。

但到了2006年左右,江某和、黄某定等人却拿着这些早已失效的购地票据,向村委会提出“调地”申请,要求用其他集体土地“补偿”原非法买地者。在时任村主任江X胜的配合下,这一申请经所谓“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获批。村民指出,整个过程缺乏公示、未征询多数村民意见,却精准地将一块临路优质地块划出。

2013年前后,调换所得土地上迅速建起一栋连体楼——10间宅基地打通共建,由多人分占使用,江X胜亦在其中;另一处土地其中有一部分被硬化,建成机动车驾校训练场。原本属于全村人的集体资产,就这样变成了少数人的私产。

村民发现问题后,多次向饶平县、潮州市自然资源部门举报,却屡屡碰壁:有回复称“违法行为超过两年,不予处罚”;有回复称“属于村务问题,建议找镇政府”;更多时候是“推来推去,最后空手回来”。维权之路长达数年,始终不见实质进展。

转机出现在2019年10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复查后明确指出:非法转让土地的线索,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撤销潮州市局此前“属村务问题”的错误决定,责令重新调查。这一批复,等于否定了基层部门长期推诿的理由。

如今,村民的诉求很朴素:“我们不要求别的,只希望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这件事。”他们呼吁:

公开2006年调地赔偿给原非法买地者依据的是什么法规条款;

核查当前连体楼及驾校是否具备合法用地和建设手续;

若确属违法占地,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及地上建筑物。

一块临路的集体土地,本可为全村带来长远收益,却在模糊操作中被悄然转移。当“白条”能换来“黄金地”,当程序沦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受损的不仅是农民权益,更是基层治理的公信力。省级部门早已指明方向,现在需要的,是真正落地的行动。

本文依据以下材料整理:

村民提供的举报材料及情况说明(2019年及后续);

饶平县、潮州市、广东省三级自然资源部门书面回复(2019年);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现场照片:连体10间宅基地建筑及2.3亩驾校训练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