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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2026年首份管理提示,守护“屏幕童年”

原创王禹近年来,随着微短剧的爆发式增长,尤其是2025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

原创 王禹

近年来,随着微短剧的爆发式增长,尤其是2025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以来,全面推动这一新兴文艺形态赋能千行百业。

在此背景下,儿童题材作品的数量迅速攀升。这些作品丰富了微短剧的题材类型,创新了叙事风格模式,展现了当代家庭关系,但也逐渐暴露出值得警惕的倾向,部分创作者为了追求点击率和流量,刻意将成人世界的复杂关系、价值观念植入儿童题材作品中,甚至利用儿童演员进行商业炒作和“啃小”式营销。

对此,1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印发2026年首份管理提示,直指当前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中出现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三大倾向。

(一)

管理提示强调,扎根儿童生活,尊重成长规律,遏制“成人化”倾向。落实《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遵循儿童身心发展各阶段规律和特征,确保人物言行、故事情节契合相应年龄段的认知能力、生活经验和社会道德准则。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该条提示主要从创作层面进行了约束,并为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与管理确立了清晰的价值坐标与实践路径。

提示的核心在于扭转将儿童内容简单等同于“娱乐产品”的倾向,强调微短剧应成为滋养未成年人精神成长的载体。这意味着该题材创作必须深耕内容的思想性与教育性,一方面要“贴近现实、寓教于乐”,以符合儿童认知的方式生动展现生活,在故事中自然融入爱国情怀、品德陶冶与知识启迪;另一方面要着力刻画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潜移默化地引导价值观塑造。

“守住童心、童真的底色”是儿童题材微短剧的审美与伦理底线,作品创作要尊重儿童心理规律,避免成人化、庸俗化表达。

管理提示旗帜鲜明地反对两种不良创作倾向:一是制作逻辑混乱、脱离实际、格调低俗的内容;二是假借“艺术想象”之名,宣扬急于求成、过度竞争的功利化成长观。这双重“杜绝”实质上是从正反两方面划出了创作红线,确保儿童微短剧始终行进在促进全面发展、培育时代新人的正确轨道上。

管理提示在字里行间,守护的是“童年”这片圣地,不容“娱乐化”的洪流漫漶其纯真的堤岸,更警惕那些披着搞笑外衣、内里却逻辑崩坏、扭曲认知的粗劣造物,其本质是引导创作的目光从流量的浅滩牵引至育人的深海,让每一帧画面、每一段故事,都成为映照新时代儿童昂扬风貌的一面明镜。

(二)

管理提示强调,聚焦权益保障,杜绝以童牟利,纠偏“工具化”倾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儿童参演微短剧,应当依法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和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坚决杜绝把儿童当成满足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

该条管理提示主要是明确创作的伦理边界,明确儿童参与演艺活动的根本前提是保障其健康成长权。

童年是一捧未定型的陶土,本应在阳光下自由塑形,而非被过早放入商业的窑火中烧制定型。而部分制作方为追逐流量与商业利益,将儿童演员视为低成本、高话题度的“工具”,导致儿童权益面临被侵蚀的风险。

管理提示不仅要求程序合规,如必须取得监护人书面同意,更强调实质保护,即拍摄安排需以儿童身心承受能力为红线,禁止任何形式的过度劳动或情感剥削,其核心在于纠正当下“以童牟利”的扭曲模式,将儿童从成年人功利主义的脚本中解放出来,确保演艺活动不异化为损害其人格完整性与未来发展的“隐性剥削”。管理提示阐明了鲜明的态度,真正的呵护是让星光在属于自己的天穹自然闪耀,而非将星辰提前摘下,制成满足成人世界猎奇与牟利欲望的装饰品。

当商业逻辑渗透进童真的领域,一种危险的“速成”神话便开始蔓延。比如,鼓吹“颜值即正义”“成名要趁早”,实质是将孩子异化为流量产业链上最短、最快的那一环。

严格来讲,这并非培育,而是一种精致的“啃小”,啃食其天真时光,啃噬其自然成长的权利。

管理提示直击两种不良生态,一是以“造星”为幌子,通过包装“天才童星”诱导家庭投入巨额费用,实则将亲子关系异化为投资关系;二是利用儿童出演成人化、情绪化内容,将其过早推向复杂叙事场景,变相满足观众猎奇或情感代偿需求。

因此,管理提示的本质是划定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的交集,要求制作方、平台与家庭共同构建以儿童为中心的保护性拍摄环境,坚决杜绝将未成年人工具化为流量密码或商业筹码,使其真正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探索艺术表达的可能。

(三)

管理提示强调,严格审核把关,强化价值引领,抵制“娱乐化”倾向。立足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鼓励创作贴近现实、寓教于乐,厚植爱国情怀、有益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生动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优秀微短剧。加强儿童类微短剧管理,调控总量,提升质量,守住童心、童真的底色。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杜绝假借艺术想象之名,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

该条提示主要是从价值观引领上提出具体要求,其核心在于为儿童类微短剧确立清晰的创作导向与价值坐标。

从创作的视角来看,儿童题材微短剧必须立足于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根本宗旨,“贴近现实、寓教于乐”亦为重要原则。这就要求创作不能悬浮于儿童的真实生活与认知世界之外,而应扎根于可感可知的日常,在生动有趣的故事中自然融入知识、品德与爱国情怀的培育。

管理提示所强调的审核把关之“严”,非为束缚,而是让每一株幼苗都能向着阳光茁壮生长;价值引领之“强”,则是呼唤创作从浮华的娱乐浅滩,回归至滋养心灵的深水静流。

我们鼓励那些扎根于现实土壤、浸润着生活露珠的作品,在“寓教于乐”的巧妙织体中,悄然播下爱国情怀的种子,夯实品德修养的根基,拓展知识见识的疆域。

与此同时,提示也明确划定了必须规避和抵制的红线,体现了“调控总量,提升质量”的精细化治理思路。坚决反对将“娱乐化”简单等同于粗浅的搞笑与噱头,直指那些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

更深层次的是,要警惕并杜绝那种“假借艺术想象”宣扬过度竞争、超前焦虑等功利化成长理念的倾向。

这些要求共同指向对“童心、童真”底色的守护,即确保内容符合儿童的心理发展规律,保护其纯真本心,避免其过早被成人世界的世俗逻辑所侵蚀,这实质上是在市场驱动与艺术规律、娱乐需求与教育功能之间寻求一种审慎而有益的平衡。

可以说,管理提示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共同建立起一整套未成年人网络视听保护体系;同时,与国家广电总局于2025年12月启动的不良动画微短剧和动画短视频专项治理一脉相承,这种全面覆盖体现了管理部门对新兴内容形态的敏锐反应。

从发展的眼光看,管理提示不仅仅是对内容创作的约束,更是对行业生态的重塑,引导创作回归儿童本位,让作品真正服务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当流量的追逐让位于对童真的悉心守护,这类微短剧才能真正成为滋养孩子成长的文化绿洲;毕竟,比冰冷的数据更为珍贵的,是孩子们眼中那片尚未被污染的璀璨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