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公司控制权一般有几种结构方法?

税律周 7天前 阅读数 1 #推荐

掌握公司控制权一般有几种结构方法?

(1)有限合伙企业

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在有限公司中做大股东,而自己作为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有限合伙企业,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2)金字塔结构

通过直接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不断地以控制权的模式合作投资新的公司,以达到杠杆并控制的效应。

(3)一致行动人

根据《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4)委托股票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5)公司章程控制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效力,相当于公司宪法,是股东间最高的行为准则,所以在公司法的框架下通过章程可以约定控制权。

(6)优先股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发行优先股。优先股主要特点是,发行优先股一般不会稀释股东权益,也就是说不影响控制权。具体可参看《创业必备知识——财税篇》的相关章节。

(7)AB股模式

AB股控制,又叫双重股权结构,即把公司的股份分为A类股和B类股。A类股每股拥有一票表决权,B类股每股拥有N(一般为10)票表决权。创始人及团队通过持有B类股,即使持股比例很小,也可以在表决时,占据优势地位,从而实现对公司的控制。AB股的本质,是同股不同权。我国有很多互联网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几乎都采用了AB股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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