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买新车本是一件喜事,可杭州的小宫却陷入了无尽的烦恼。她和男友新买的阿尔法罗密欧朱丽叶赛道版,上路不到一个月就故障频发,一次次进店维修却始终无法彻底解决问题,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

事情经过
2025年4月30日,小宫和男友在杭州某4S店购入一辆阿尔法罗密欧朱丽叶赛道版。然而,新车上路不到一个月,便出现自动大灯故障码、自动启停故障码和维修发动机故障码,且后续平均每月都会出现“三码一起亮”的问题。这些故障不仅在高速道路出现,城市道路也未能幸免。

小宫表示,4S店每次维修都采取试探性检查,未能找到具体根源,给出的解决方案也各不相同。4S店出具的车辆情况说明显示,车辆首次进店是在2025年5月6日,公里数432km,检查燃油蒸汽管路未发现问题,升级了PCM和TCM软件;7月31日第二次进店,公里数2658km,检查发现前氧传感器积碳多,清洗传感器并对自动大灯模块进行校准测试;后几次进店时间分别是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1日和2025年9月29日,4S店建议更换碳罐电磁阀和电瓶。但更换部件后,车辆仍出现自动启停不可用和自动大灯故障码亮起的情况,问题始终未得到彻底解决。
4S店回复:第三方检测后再执行相应方案
面对小宫的困扰,涉事4S店陈经理表示,根据故障灯亮的情况,厂家判断整个燃油蒸发系统可能出现轻微泄漏,建议更换整个管路系统。小宫则表示,更换部件之后,车辆依然出现过自动启停不可用一次和自动大灯故障码亮过一次的故障。一次次进店,一次次更换部件,4S店都没有把问题彻底解决。
面对记者的镜头,小宫直言:“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一次严重的故障问题,把我们抛在路上,所以心里还挺不安的。换电瓶对车来说,是有一点重要的维修了。第五次维修的时候,我也详细地看了一下《三包法》。《三包法》里面说,汽车如果维修同样问题四次以上的话,是有退换的,消费者可以去维权。”

4S店陈经理透露,采访前一天市场监管部门已与他联系,建议走第三方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后,再根据结果执行相应方案。小宫表示,她需要先咨询检测机构,再做进一步决定。那么问题来了,就目前小宫遇到的情况,她想要退换车,能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吗?
律驰驾道观点
新车频繁故障维修难解,消费者退换车权利如何认定?
本案中,消费者小宫购买的新车在短期内频繁出现同一故障现象,经多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进而引发其主张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规定”)退换车的诉求。这一纠纷的核心,不仅在于故障本身是否被修复,更在于法律上如何界定“同一质量问题”的反复发生、维修次数的认定标准、以及退换车法定条件的满足与否。下面将围绕案件中最具争议的几个焦点展开分析,以厘清各方责任与消费者权利的边界。
争议焦点一:五次维修是否针对“同一质量问题”?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或退货。本案的关键在于,车辆五次进店维修,虽然故障现象均为“三码一起亮”(自动大灯、自动启停、维修发动机故障码),但4S店每次的诊断和维修方案并不完全相同(如升级软件、清洗传感器、更换碳罐电磁阀、更换电瓶等)。这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同一质量问题”,成为双方最主要的争议点。
从技术角度看,故障现象相同但维修方案不同,可能意味着故障根源尚未被准确锁定,或问题具有关联性与复杂性。但根据“三包”规定的立法精神,“同一质量问题”应理解为导致故障现象产生的同一根本原因或系统性缺陷,而非表面症状。如果多次维修均未能消除同一故障表现,即便尝试了不同维修路径,仍可能认定为针对同一问题的反复修理。消费者若能证明故障现象持续发生、且维修行为均指向该现象的解决,即具有较强的主张依据。4S店若主张每次属于不同问题,则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争议焦点二:维修记录与责任认定是否清晰?
小宫与4S店之间就维修历史、故障原因、维修效果等方面存在认知差异。4S店出具的维修记录显示多次进店并实施不同维修项目,但消费者认为维修属于“试探性”且未根除问题。此类争议往往源于维修过程透明度不足、故障归因模糊,导致双方对“是否修好”、“责任在谁”产生分歧。
清晰的维修记录与故障诊断报告是判断是否符合退换车条件的重要依据。根据“三包”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记录内容包括故障情况、修理措施、维修时间等。如果4S店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每次维修已彻底解决故障,或故障与消费者使用不当有关,则其维修效果存疑。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并建议第三方检测,正是为了客观厘清技术责任,这也反映出在事实不清时,中立检测成为解决争议的关键环节。
争议焦点三:是否满足退换车的其他法定条件?
除“同一问题修理超四次”外,“三包”规定还列举了其他可退换车的情形,例如: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等主要部件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等。小宫所遇故障是否构成“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是否涉及主要部件更换,也会影响其维权路径的选择与成功率。
从描述看,故障涉及自动大灯、启停系统及发动机警告灯,虽对行车安全与使用体验造成严重影响,但能否直接认定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需依据专业鉴定。此外,4S店虽建议更换碳罐电磁阀、电瓶等,但这些部件是否属于“主要部件”也存在解释空间。因此,消费者在主张权利时,需结合故障实际后果与检测结果,综合判断更适合引用哪一条款,以增强维权主张的合法性与说服力。
争议焦点四:维修方案的有效性与消费者信任危机?
4S店多次采取不同维修方案却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导致消费者对经销商的技术能力与诚意产生怀疑,甚至担心车辆存在隐蔽缺陷。这种信任危机不仅加剧了纠纷,也反映了汽车售后服务中“重复维修”、“故障归因不清”等常见痛点。
连续维修无效会显著削弱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并可能构成经营者未能履行三包义务的迹象。如果经营者不能证明其已采取合理且针对性的维修措施,或故意拖延、推诿解决问题,消费者除主张退换车外,还可就因此产生的误工、交通等损失提出赔偿要求。此案也提示消费者,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保留沟通记录、维修单据及故障证据,以便在协商无果时作为维权依据。
综合来看,小宫若希望成功退换车,当务之急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第三方检测,以明确故障性质、根本原因及与多次维修之间的关联。检测结果将成为判断是否属于“同一质量问题”以及是否符合退换车条件的核心证据。同时,建议消费者系统整理所有维修记录、沟通凭证,并正式向4S店及厂家提出书面诉求,明确引用“三包”规定相关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消费者协会或法律途径解决。对于经营者而言,则应秉持诚信原则,积极排查根本故障,避免“试探性维修”消耗消费者耐心与信任,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责任。
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注汽车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