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案二审反转:舆论反转背后的法律真相与人性博弈

鹿与森 3天前 阅读数 29646 #推荐

大同订婚案自2023年曝光以来,舆论始终围绕“彩礼纠纷”与“暴力胁迫”展开。

一审中,男方因涉嫌“暴力强迫发生关系”被判刑,男方家属以“女方自愿脱衣、婚房有女方物品”等理由上诉,称女方“主动献身”。然而,二审公布的关键证据彻底扭转舆论风向:

- 彩礼真相:女方已将彩礼退还中介,但男方拒收,却在公开场合宣称“女方拿走大半身家”;

- 房产争议: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实为协商条件,但男方误判法律效力(加名≠财产共有);

- 暴力证据:警方调查证实男方存在“肢体强制”,与家属“女方自愿”的说辞矛盾。

舆论从“同情男方”转向“谴责男方母亲”,其言论漏洞与法律认知不足成为焦点。

男方母亲在舆论场中扮演关键角色,但其言行暴露多重矛盾:

1. 情感叙事矛盾

宣称“儿子与女方感情深厚”,却称女方“主动脱衣”是“自愿行为”,逻辑自洽困难;

强调“婚房有女方物品”,试图证明“同居关系”,但无法解释“为何拒绝房产证加名”。

2. 法律认知偏差

将民事纠纷(彩礼返还)与刑事案件混为一谈,试图通过网络曝光施压司法;

拒绝律师“认罪认罚”建议,坚持上诉,导致刑期加重。

律师雷某指出:“家属试图用彩礼案做舆论筹码,实为踩法律红线。”其行为被官方训诫为“泄露案件细节”,进一步激化公众愤怒。

1. 彩礼返还的法律边界

根据《民法典》,彩礼返还需满足“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条件,但女方主动退还后,男方拒收行为不构成“侵权”;

男方家属将彩礼问题与刑事案件捆绑,实为转移焦点。

2. 房产加名的法律效力

房产证加名≠财产共有,女方要求加名实为协商策略,男方误判导致谈判破裂。

3. 舆论与司法的冲突

刑事案件的网络曝光涉嫌“影响司法公正”,但家属仍选择“蹭热点”;

公众从“同情弱者”转向“尊重事实”,体现法律意识提升。

舆论反转源于男方家属言行的多重“冒犯”:

- 情感冒犯:将女方描绘为“主动献身”者,消解其受害者的正当性;

- 道德冒犯:以“大半身家投入”为由要求女方“自愿发生关系”,物化女性;

- 法律冒犯:利用网络施压司法,挑战法律程序正义。

央视、人民日报等官媒点名批评“男方家属的言行失范”,加速舆论转向。

大同订婚案的反转,暴露出网络时代“舆论审判”与“法律程序”的张力。它提醒我们:真相需要证据支撑,情感需让位于法律理性。

此案不仅是对个体的警示,更是对社会婚恋观、法律意识的深层拷问——当“彩礼”成为枷锁,“暴力”披上“自愿”的外衣,我们更需守护法律与人性的底线。

评论列表
  •   洞房不败  发布于 2025-04-21 00:26:13  回复该评论
    女方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男的都干不出这种事,而且事前这女的似乎已经在刻意创造各种对她有利的证据,像是有预谋
  •   用户10xxx45  发布于 2025-04-21 01:00:01  回复该评论
    哪里反转了?这不就是明晃晃的仙人跳吗,从她们开始催着要彩礼和房本加名就注定了是个仙人跳的局
  •   不再乎  发布于 2025-04-20 19:22:57  回复该评论
    这跟彩礼有毛关系,主要问题是没有实证定罪,用间接证据和推测构成的所谓证据链就拿来定罪了,对于直接而强力的反证不采用,显然说不过去。
  •   雕刻时光  发布于 2025-04-20 21:54:25  回复该评论
    女方的行为都是反常的,她不喜欢男方却和他订婚,去婚房休息。觉得男方条件一般,目的肯定是冲钱去的。真正互相喜欢的人不会特别在意钱财。会相互理解,相互扶持,共同进步。不爱的人会讲条件,如果男方资产丰厚,能给女方优沃的生活条件,女方即使不喜欢男方也会嫁忚。现实中有很多例子,甚至男的在外养小三,都不在意。只要自已能享受豪华的生活。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一般都会出问题,女方一家精明算计,男方冲动没脑子,很容易掉坑里
  •   费乄  发布于 2025-04-21 23:59:51  回复该评论
    我们都是上帝视角,只有律师和与案人员才知道实情,大众永远都活在真相以外。
  •   记录  发布于 2025-04-21 06:35:42  回复该评论
    男的可能被做局了。说实话,如果男的不跟女的他妈打那个电话,被录音,这个案子很容易翻过来。那段录音是唯一有说服力的“证据”,其他所有所谓的证据全是法官推测,根本就站不住脚。
  •   仰望天空  发布于 2025-04-21 10:18:13  回复该评论
    未遂啊,未遂也是强奸罪,现在都知道这是局但是法律讲求证据,现在的证据是没有对男方有利的证据啊。现在女方最强的证据就是伤痕,可以说自己害怕被伤害所以不反抗。男方没有发生行为可以说未遂也可以说终止。
  •   良人  发布于 2025-04-21 21:09:24  回复该评论
    你看清楚,是说发生所谓强奸后立马退还,实际是几个月后事情闹大了才退的,公告都含糊其辞
  •   金牛仔艺术涂料  发布于 2025-04-21 09:57:07  回复该评论
    彩礼收了,婚也订了,还不是夫妻?婚后和异性口头以夫妻名宜生活就是重婚罪。什么逻辑,什么法律。
  •   zxxxxxxxxy  发布于 2025-04-21 16:14:20  回复该评论
    那就,律师呢?没请吗?都要进去了,都舍不得花钱请厉害的律师?
  •   用户10xxx26  发布于 2025-04-21 23:15:57  回复该评论
    他能代表全国聪明的看透本质的男人,至于你这种炮灰,不配
  •   一缕清风  发布于 2025-04-20 20:38:12  回复该评论
    根本没反转,一直都是一边倒,全国民众都对这个判决严重质疑,没有实质证据就判人强奸是不得人心的,这小编就是来洗白的,黑的永远也洗不白。
  •   微末蚁族  发布于 2025-04-21 11:31:22  回复该评论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大头是吧。
  •   口琴  发布于 2025-04-21 06:46:47  回复该评论
    不管男方给再多的彩礼,给女方买几套房子,买多好的车子,花再多的钱,都不等同于性同意,女方有权利不让碰。男方结婚如果没有性,不知道谁还结婚
  •    发布于 2025-04-21 01:18:19  回复该评论
    都坐牢两年多了怕个鸟,要什么公平要什么法院,女人如果敢搞我,我出来第一件事就是磨好一把特锋利的大砍刀,反正就是一句话,你把我当傻子搞,我就把你一家送西天最后人民检察院再门口再给自己一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必须读懂
  •   用户15xxx30  发布于 2025-04-21 12:17:13  回复该评论
    谁说舆论反转了?我在网络上看到的评论全是跟宣判结果成相反的情况[捂脸哭]
  •   用户13xxx69  发布于 2025-04-20 20:33:43  回复该评论
    舆论还在网暴女方。并没有反转。但官媒和司法体系中,确实反转。这事司法判的没问题,但司法的看法是贴子说的那样。
  •   asdf  发布于 2025-04-20 21:32:24  回复该评论
    反转?空口白牙就定人强奸,难道又有新证据了?
  •   6个不知道1个不清楚  发布于 2025-04-21 09:27:04  回复该评论
    [得瑟][得瑟]公开啥了???女膜完整还是男方母亲自己说的。。。官方只说不方便透露,然后又说不能根据膜来定义之类的。。[得瑟][得瑟]
  •   刘小胖  发布于 2025-04-22 05:46:17  回复该评论
    不敢扶是真的,不敢找不可能,这是人性
  •   记录  发布于 2025-04-21 06:44:06  回复该评论
    法官那个对话,漏洞百出,逻辑严重错误。我要是当事律师,我能驳得他体无完肤。[狗头]
  •   用户38xxx02  发布于 2025-04-21 17:38:56  回复该评论
    法院审判是口供法律效力大还是证据法律效力大?!
  •   太阳  发布于 2025-04-21 16:46:25  回复该评论
    现在的婚姻成了一桩买卖,女人拿着婚前房子加名来谈买卖,这可比财礼强多了
  •   网管来桶泡面  发布于 2025-04-20 23:52:25  回复该评论
    退彩礼哪有退给婚介所的[doge]是怕婚介所没机会抽成是吗[doge][doge][doge]
  •   今天你吃瓜了吗  发布于 2025-04-20 21:34:38  回复该评论
    有一点小编是说对了“民众的法律意识加强了”,所以今年一季度结婚人数剧降50%,男性懂得保护自己了
  •   龙哥  发布于 2025-04-21 08:39:02  回复该评论
    抛开法律不说,他(她)都有小心私,一个以处女身份抬高身价,一个以生米煮成熟饭而降彩礼,,现这个情况只能说女方有点过了,又遇上个湖涂法官才有这个结果,
  •   无戒比丘(葛大爷)  发布于 2025-04-20 21:13:35  回复该评论
    唉!有其母必有其子!悲哀的一家人,不听信狗屁律师的话,也许还有救,律师加记者坑了一家人
  •   用户10xxx43  发布于 2025-04-21 05:58:57  回复该评论
    有口供,有录音,有伤痕,有精斑,你还想要啥实证?强奸视频吗?[呲牙笑]这样在网上带节奏好吗
  •   神叨叨  发布于 2025-04-20 20:20:14  回复该评论
    女方为什么要男方签婚前不发生性关系的协议?这不符合常理 。婚宴后女方为什么单独和男方回新房,这会不会让男方产生误会?女方为什么要求房产证加名字,情绪激动和这有关吗?二审是否协商认罪换缓刑,为什么?难道一审确实存在疏漏。
  •   zxxxxxxxxy  发布于 2025-04-21 16:10:21  回复该评论
    反常吗,觉得年纪到了该结婚了,相亲了一个男的,觉得相处着不讨厌,结婚也无所谓,不就顺理成章的结了,结果这个男的在自己没有心里准备的情况下(事先说好根本没想到他会反悔,才放心大胆的去男方房子)打算强来,期间言语让人恶心,虽然逃脱了,但想起来还是难以忍受,极为厌恶,想报警不为过吧,说不定后期谈房子加名什么的都是父母劝的(逼得?)。
  •   用户78xxx08  发布于 2025-04-21 17:59:41  回复该评论
    胡扯,0成本啊!希望你家子子孙孙都给安排这女的,幸福噢!
  •   啊建  发布于 2025-04-21 18:28:36  回复该评论
    这件事告诉我们男同胞中国女人是不值那么多钱的……有需要的话花点钱啥服务都有
  •   沉默是金  发布于 2025-04-20 22:27:54  回复该评论
    那么女方的目的很明显不是奔着结婚去的,而是谋财的。
  •   比亚迪唐DM创享  发布于 2025-04-22 06:55:34  回复该评论
    法律还说儿女有同等抚养义务,事实我看到身边的都是儿子抚养,普通人谁去告呢?女的都想到要加名了,就是心机女,不懂得起诉的普通人根本斗不过。
  •   wadyl  发布于 2025-04-20 21:04:37  回复该评论
    别张嘴就来,哪个律师建议认罪了?
  •   清零  发布于 2025-04-21 09:09:59  回复该评论
    一个敢于发生的母亲被你们定性为瞎搞
  •   一灯渺如豆  发布于 2025-04-21 21:39:10  回复该评论
    其实不用和评论区里面的男的掰头,一个个要么是收钱的,要是智障,是法盲,不与傻瓜论长短
  •   iscking  发布于 2025-04-21 16:12:53  回复该评论
    给狗屎判决洗白的垃圾帖子[吃瓜][吃瓜][吃瓜]
  •   记录  发布于 2025-04-21 06:38:49  回复该评论
    大部分时候去法院,你不是作为原告去的,而是作为被告去的。有些人心思极坏,靠这谋生的。算命书上所说官司命运,大部分为被动承受,你不找别人麻烦,别人会找你。[得瑟][呲牙笑]
  •   情义无价  发布于 2025-04-21 11:00:33  回复该评论
    不要故意歪曲事实,把明明是敲诈勒索仙人跳的情节描写的那么美好
  •   为什么没人回复我  发布于 2025-04-20 20:24:36  回复该评论
    衣服没破损,所谓的伤痕只在手臂,床上的体液dna是陈旧性的不是案发当天的,最重要的是居然有女方兴奋时留下来的体液,试问一个被强奸着的女性会兴奋?
  •   用户68xxx28  发布于 2025-04-20 21:43:13  回复该评论
    有几点搞不清:淤青只是一只手有还是两只手有,其他地方有没有,如果只是手上有他又是怎么完成整个过程的?如果只是手上有,那又是怎么确定是事发时产生的还是事后为了制止放火而产生的(事后有放火的情节)?事发时有没有呼救,还是只有事后呼救?彩礼是什么时候退的(立案成功前还是后)?
  •   我只是路人甲  发布于 2025-04-21 00:47:36  回复该评论
    - 彩礼真相:女方已将彩礼退还中介,但男方拒收,却在公开场合宣称“女方拿走大半身家” !这二审法官真牛逼! 明明是男的被判刑了,男方家庭起诉女方退还彩礼,女方才退回中介,这说成女方主动退彩礼!牛逼!
  •   阿义  发布于 2025-04-21 10:37:06  回复该评论
    这些都是女方有预谋自导自演可怜男方傻白甜
  •   万书意  发布于 2025-04-21 23:47:51  回复该评论
    看这案这么久虽然男的真的有强的嫌疑,但是女的绝非善类,心机得很[得瑟]
  •   gigabite  发布于 2025-04-21 15:55:08  回复该评论
    这写的什么文章,逻辑性太差了吧。练练文笔好不好
  •   星辰  发布于 2025-04-21 05:27:19  回复该评论
    他要赢了。一部分人会进去。他不会赢
  •   夜深人静思少年  发布于 2025-04-21 16:21:41  回复该评论
    这就是阳谋,半推半就制造点痕迹,一个违背妇女意愿就算强奸,把男人刻的死死地,其他都是虚的
  •   花开花落  发布于 2025-04-20 19:20:14  回复该评论
    婚介应由政府新成立部门管,适龄男女婚姻良性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   政正  发布于 2025-04-21 20:06:33  回复该评论
    那女人上面有几个哥,本想敲点钱财,不止望把事情搞得全国出名,现在难己收场而已
  •   五肢发达  发布于 2025-04-21 02:07:33  回复该评论
    你是高手,大同订婚女就是以她贞洁作为诱饵,哪怕结婚后洞房花烛夜也不会给你男方碰,男方碰就是这样结果,不过会以离婚不退还彩礼为由,还是男方坚强未遂,让婆家人自己选择!
  •   人在旅途  发布于 2025-04-21 09:48:00  回复该评论
    男人为什么要把身家性命交到别人的意愿之中,[得瑟]
  •   茄子酱  发布于 2025-04-20 23:31:41  回复该评论
    男方本来板上钉钉的有媳妇,转身板上钉钉自己成了光棍条子,我们都理解这落差实在难以接受!脱单没希望了!
  •   用户94xxx30  发布于 2025-04-20 20:38:19  回复该评论
    没看到律师建议吗?俩人口供,案情陈述一致,伤情鉴定,俩人指定位置,提取到了精斑等证据,真的难翻案了
  •   用户10xxx14  发布于 2025-04-22 01:41:00  回复该评论
    等到全国各地仙人跳层出不穷的时候,又将出现一个扬名立万的法官了
  •   仰望天空  发布于 2025-04-21 10:10:44  回复该评论
    人们都能看出来是局但是法律讲的是证据啊。证据证明是男方强奸啊。只要违背妇女意愿有接触就属于了,不管做没做。要不就是男方一开始就咬定打架发泄不满。
  •   松鼠上树  发布于 2025-04-21 11:59:52  回复该评论
    跟彩礼跟订婚有毛的关系,大家看的是有没有判错,判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是铁证铁案,让人心服口服。
  •   用户10xxx03  发布于 2025-04-21 10:47:55  回复该评论
    我不想说其他,我只想说不爱你老公请别订婚,别收彩礼
  •   丿丶浮华灬  发布于 2025-04-22 05:50:16  回复该评论
    正常证据确凿的强健案的话,报案抓捕到定罪用得上两年?再者,要真是女方事后什么情都不讲就坚定要告强健我都不说什么[得瑟]可她处于一种叠加态,满足她的要求就可以不报了,不满足就报[得瑟]这做法,就问你们眼熟不?仙人的级别我个人感觉已经不够了,怎么也得是太乙金仙了吧[得瑟]
  •   江苏人生  发布于 2025-04-21 17:54:15  回复该评论
    当时不解释,两年后二审判完才解释?有种把胡说的自媒体全抓了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   用户18xxx77  发布于 2025-04-20 21:22:55  回复该评论
    知识点,违背妇女意愿等于强奸罪!五个多月后闹大才退彩礼!还真是,想都不可以,想都有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这句话让人,不敢有热血!他打你你为什么还手,这句话让人,不敢有尊严!你为什么追小偷,这句话让人,不敢有自我!真恐怖阿!电梯监控视频搂搂抱抱进婚房,事后是处女,体内无dna,闹大退彩礼,威胁房产证加名就不告,不加就告还告赢了!
  •   睿智的笑  发布于 2025-04-21 17:23:26  回复该评论
    彩礼是什么时候退的??是报警,抓了男方,并且宣判有罪之后,才退的彩礼。大半年过去了,才在男方提起诉讼之前,退了彩礼。
  •   云也  发布于 2025-04-20 23:29:28  回复该评论
    那么,我听罗教授讲的是违背女性意愿发生的关系。那么这个关系,是指行为还是指状态,那个理论上,行为不成功是为未遂,这个我懂,但代入这里,是按事实行为已发生定的,但问题是现有的证据只能证明两人都是清白的。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倒底是什么关系
  •   Joker、  发布于 2025-04-21 11:31:32  回复该评论
    管他呢,反正也不打算结婚了。也不想遇到这些糟心事。小时候觉得爱情婚姻很美好,长大了就只是觉得美好的只是爱情,婚姻一地鸡毛。
  •   齐语  发布于 2025-04-21 10:27:27  回复该评论
    大多数老百姓不懂法律,但这判下来的结果,总让人心里怪怪的,这种结果会让很多青年人的婚恋观及婚恋现状出现很大反差。现在很多未婚同居的年青男性心惊胆战。
  •   用户10xxx43  发布于 2025-04-21 05:56:44  回复该评论
    这跟彭宇案没关系,这他妈真在强奸好吧,好好看看二审公布的证据,证据很充分
  •   _  发布于 2025-04-21 16:50:39  回复该评论
    舆论反转了吗?作者自己梦里反转的吗?
  •   用户29xxx81  发布于 2025-04-21 17:25:31  回复该评论
    彩礼刚开始女方确实没打算退游,知道后来进入到立案才愿意退。房产加名确实不等于房产共有,这事男方不知道,但女方也不知道啊!至于后面的钢铁膜,女方身上没有男方生物痕迹你倒是解释解释啊!
  •   记录  发布于 2025-04-23 11:36:53  回复该评论
    一审快开庭时,女方将十万元彩礼退到婚介,说什么钱没给!还有房子,那房子登记男方姐姐名下,当时无法转动,男方答应结婚后再转,结果女方不同意,直接报警。这些你都不知道!
  •   别拽我裤衩子  发布于 2025-04-22 06:54:33  回复该评论
    不就是下个处女本钱的仙人跳吗!还有啥看不懂的!不挣扎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强奸犯!他带来的光也会照耀在你的子孙后代上!
  •   没有名字的用户  发布于 2025-04-21 21:53:22  回复该评论
    还常识,除了几十年前的大门,现在安装的都一体式,只有里面能反锁,没有里面不能开门的
  •   渺韵野笛  发布于 2025-04-20 23:59:51  回复该评论
    现在的洗白文可以肯定都是参与办案的那些人和机构,因为他们怕翻案,如果翻案了,他们都要被追责!
  •   用户10xxx87  发布于 2025-04-21 00:49:46  回复该评论
    法院公开审理,啥都明白了,一篇篇文章,瞎扯淡,搞得跟你们是当事人一样!
  •   yu  发布于 2025-04-20 20:46:45  回复该评论
    加害者是双方背后的两位母亲大人的瞎搞!第一,女方母亲为攫取钱财而不择手段。第二,男方母亲不知天高地厚地追责公检法办案人员。两位背后的母亲才是加害这对新人的祸首。
  •   用户94xxx30  发布于 2025-04-20 20:47:19  回复该评论
    守身如玉有什么问题吗?跟着去看看新房可以吗?房产证加名,谁不想掌家!刚报案警方了解到俩人关系,都给了时间调解,然后才立案,二审不是说考虑俩人关系,认罪态度好可以考虑缓刑,这类案子如果法院没有确凿证据不会这么判的
  •   用户10xxx61  发布于 2025-04-20 21:08:29  回复该评论
    二审法官披露:男方强奸后到地下室,奇怪的是受害者在室内违反常规,不跑、不反锁大门打开窗户呼救,相反却在施暴者家中洗澡,难道是在等待男方回来第二次施暴!
  •   春去冬来  发布于 2025-04-20 20:40:06  回复该评论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两情相悦,放到古代,也不违法呀
  •   清风明月  发布于 2025-04-20 20:44:20  回复该评论
    这货哪来的?都不看新闻的吗?还倒向女方,你看看除了女拳,有几个倒向女方的
  •   人类进化  发布于 2025-04-21 05:55:18  回复该评论
    它们这一家,阴谋诡计策划,是个老手,不知道它是有没有案底[得瑟][得瑟][得瑟]
  •   用户10xxx59  发布于 2025-04-20 20:33:23  回复该评论
    法官判决的依据太好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咪星人  发布于 2025-04-21 07:30:25  回复该评论
    这次力挺法院的判决。顶住带偏的舆论,维护了法律高尊严,女方一直没发声,受到了网暴也是雪上加霜。
  •   用户10xxx68  发布于 2025-04-21 15:39:26  回复该评论
    骗婚,男子家惨了!女方定婚前不许性行为就心怀鬼胎,极不正常!这个属于婚姻碰瓷,但在女拳主义盛行下人家赢了,咋办?看后续吧,因果报应,屡试不爽。
  •   用户10xxx99  发布于 2025-04-21 18:27:51  回复该评论
    你言语对他有侮辱性质,你们之间闹矛盾了,他现在以活人的身份告你杀人,你伏法认罪吧!
  •   用户10xxx26  发布于 2025-04-20 23:18:47  回复该评论
    前段时间把一老汉赔偿定少的乜是一女法官,不过那女官好像早走了
  •   小鸟游  发布于 2025-04-20 21:40:41  回复该评论
    就是个强奸,在国外会被叛的更重[笑着哭]
  •   用户11xxx82  发布于 2025-04-21 12:43:07  回复该评论
    都订婚办酒席了,放到古代这女的早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   蔷薇  发布于 2025-04-22 01:31:56  回复该评论
    但是这个案件就是按强奸成立判决,你怎么说?强奸了鼻孔吗
  •   真爱狗人士  发布于 2025-04-22 05:24:57  回复该评论
    咋个你这个是三天饿九顿的沙子找到可以把卧室反锁的门了吗[抠鼻]
  •   猪之哥  发布于 2025-04-21 13:46:08  回复该评论
    还有一个,处女膜不是是否被强奸的证明,但这种一般是男女某一方先天缺陷吧?男的还是女的,鉴定过没有,还是只听女方言辞就选用这一条法规😓是不是以后有没有强奸,只要女性报案就可以采用这一条判刑
  •   比亚迪唐DM创享  发布于 2025-04-22 12:32:29  回复该评论
    你都说了很多人不知道,这女的就想利用很多人不知道实现财产占有,而不是真心有爱。
  •   蒋云枫  发布于 2025-04-22 06:57:06  回复该评论
    为什么不找?那么多靓女等着我去帮扶[得瑟]
  •   记录  发布于 2025-04-23 11:33:15  回复该评论
    就我发现的问题就有三个,其他法律学者和专家发现的更多,还说没问题,你是不是没思考过?![狗头]
  •   老衲法号井空  发布于 2025-04-20 22:45:17  回复该评论
    今天又看见杭州出了一个更夸张的婚内强奸,女的没钱花了,又去找法官,说要把她老公放出来挣钱给她花
  •   用户13xxx92  发布于 2025-04-21 09:59:56  回复该评论
    现在大同那边骗彩礼的可不少,不都这样玩吗,拿了彩礼结婚不让你碰,硬碰就告你强奸,结婚满一年直接离婚,几十万就到手了
  •   流星神剑  发布于 2025-04-21 17:50:37  回复该评论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不过也不完全有理,你所说的证据链完整性与合法性有待商榷!
  •   费乄  发布于 2025-04-21 15:13:09  回复该评论
    强奸罪是行为犯,就本案,网上那么多未遂言论的看过刑法文本没有?它就不是以结果(比如处女膜破裂)定罪,而是行为发生为依据。就是一些法盲自媒体人为了流量瞎炒作,本案最大的焦点是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程序的合法性上,不是在定罪上,定强奸罪一点问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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