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4 日,注册地址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翟庙村村南 200 米,核心业务为纸制品加工与销售。作为涉及生产加工的企业,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产生污染物,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是开展排污活动的法定前提,也是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然而该企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排放污染物,已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典型的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结合该企业违法情节,作出 69 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的裁量范围,也体现了对无证排污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值得注意的是,此前 2023 年相关部门曾对该企业开展环保核查,当时未发现违规排污问题,此次被罚暴露出企业在环保合规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可能存在的 “侥幸排污” 心理。
网友普遍认为,排污许可制度是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抓手,“环评批复” 不等于 “排污许可”,任何企业都不能逾越 “未领证先排污” 的法律红线。纸制品加工行业涉及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直接关系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环境,无证排污行为不仅破坏生态平衡,更可能对周边居民的健康权益造成潜在影响。此次处罚不仅是对涉事企业的警示,也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敲响了警钟:环保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底线,任何试图规避环保监管、违法排污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广大网友希望相关部门以此次处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尤其是对纸制品加工等重点排污行业,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严防企业 “整改一阵风”“违法再反弹”。同时,也呼吁涉事企业正视自身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处罚要求完成整改,主动申领排污许可证,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将环保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流程。此外,网友期待相关部门公开企业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 “企业自律、部门监管、公众监督” 的环保治理格局,共同守护济宁的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