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二代”当年大都工作生活在部队,每家一个孩子,请保姆看着

谈古小斋 2周前 (03-18) 阅读数 1 #历史

小时候生活在部队大院里,长大了当兵,工作生活在部队军营里,结婚生子后,仍然在军营院子里。人生前几十年,与部队军营大院结下不解之缘。

关于部队大院干部家庭请保姆的话题,我自认比较了解,以前发文也已经说了不少:从五十年代初供给制时代,大院家庭孩子(二代)出现,养育孩子和请保姆看孩子的费用,都由公家负担;到五、六、七十年代工资制时代,大院家庭请保姆一般的费用,都在20元至30元之间。很多保姆一干就是十几年或二三十年,甚至终老。

今天再聊聊部队大院家庭二代自己的孩子出生后,是如何请保姆看孩子以及花费的。

大院干部家庭孩子一般都是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期到五十年代初陆续出生的。在1955年之前“供给制”时代,家庭无论生下多少孩子,都是由公家出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请了保姆,公家还负责请保姆的费用(15元至20元左右),一般情况下两三个孩子可以请一个保姆。到了1956年,干部实行“工资制”,家庭请保姆都开始自费(20元到30元左右)了。

到了七、八十年代,这些大院“军二代”已经到了婚嫁年龄,也是陆陆续续结了婚,不久,他们的孩子也呱呱落地了。这时候,二代的父母亲,基本还在工作,无暇带这些孙辈,家里只有请保姆看。有些离家在外地服役的双军人,父母不在身边,自己又要工作,几乎都请了保姆看孩子。

七八十年代,请保姆的费用一般在30元左右,大概占双军人小两口工资的五、六分之一。当时已经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一个家庭一个孩子,请保姆的经济负担不是太重。

有些人可能很奇怪,为什么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跨越三十多年,家庭请保姆的费用几乎一直保持着基本不变的费用呢?其实不奇怪,请保姆的费用与东家收入相关,而家庭的收入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相关。

大家知道,从五十年代实行工资制后,国家在调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方面,力度不大。好在当年国家物价稳定,尽管收入不高,但物价是“铁打的”,几十年不变,老百姓的收入基本能够保障最低生活开支。

家庭收入的相对固定,也就形成了请保姆费用几十年基本不变。这也是一个“经济规律”,即雇佣关系的社会平均价值,与社会平均收入的相对平衡稳定。

(文章内容与照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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