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岛内每隔几年就搞一次选举,候选人争得你死我活,胜者自称"领导人",输者骂对方"窃权"——但外交部一句话,把这场戏的性质说穿了。领导人是对一个国家而言的,台湾不是国家,选出来的那个人,法理上就是个地方行政长官,叫"行政长官",或者叫"省长"。选举照常办,但头衔这件事,北京早就定好了。
这不是新说法,但这次说得格外清楚。赖清德没资格,这不意外,他的两岸立场早就把自己摆到了对立面。但外交部连郑丽文都点了名——即使国民党赢得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也是同样的答案。这就不只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把整套逻辑说明白了:不管岛内怎么选、选出谁,头衔这件事,不由选举结果决定,由法理框架决定。
法理框架是什么?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一个独立国家。既然不是国家,就没有"国家领导人",只有地方行政长官。按一国两制的设计,将来要么叫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要么叫台湾省省长,两个选项,一个字都不会多给。
岛内有人会说,现在又没统一,凭什么现在就定称谓?这个问题问反了。称谓不是统一之后才定的,称谓是法理立场的表达,是现在就要说清楚的事。北京从来没有承认过台湾是独立的政治实体,自然也从来没有承认过岛内选出来的那个人有"领导人"的地位。这次外交部说出来,不是立场变了,是把一直存在的立场说得更白、更硬。
说得更硬,是有原因的。台湾岛内这几年,"领导人"这个称谓用得越来越理直气壮,国际场合也有越来越多的声音顺着这个叫法走。称谓看起来是小事,但叫顺了就会变成默认,默认久了就会变成惯例,惯例最后会被拿来当论据。北京在这个节点把话说死,就是要在这条线上打住——称谓不是可以谈的,不是可以模糊的,更不是可以靠国际舆论慢慢磨的。
真正值得看的,是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台湾岛内的反应。郑丽文被点名,国民党那边怎么接?是跳出来反驳,还是沉默以对?沉默是一种态度,反驳是另一种态度,但不管哪种,都得先回答一个问题:你们自己,到底怎么看这个称谓背后的法理?这个问题,比选举结果更难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