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多,上海一家敬老院的电梯里。一位六旬老人被尼龙绳绑在轮椅上,静静坐着。没人料到,这场悄无声息的下楼,会酿成悲剧。
老人姓刘,今年60岁,持有四级残疾证。他左腿跛脚,2024年12月曾在敬老院摔过一跤。当时摔破了头,还断了五根肋骨和一根锁骨,刚养好伤没多久。
事发在2025年2月12日凌晨。两点多,老刘在房间大喊大叫,非要起床。护理员孙某忙着照看其他老人,劝他再睡会儿。老刘根本不听,到了三点,孙某拗不过他。只好帮他穿好衣服,把他推到六楼大厅。
孙某担心老刘行动不便会摔倒,找了根尼龙绳。绳子从老刘腋下穿过,牢牢绑在轮椅靠背处。她觉得这根绳子,老刘自己肯定解不开。安置好老刘后,孙某转身去处理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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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过了五六分钟,意外就开始发酵。老刘竟自己操控轮椅,乘电梯悄悄下到一楼大厅。他被绳子束缚着,一门心思要挣脱。凌晨3点25分,他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了缠在腰腹部的尼龙绳。
尼龙绳遇火即燃,烧断后带着火星垂落。火星瞬间引燃了轮椅右侧轮胎,火势很快蔓延。老刘试着灭火,慢慢挪动轮椅到大门外。他动作迟缓,既没站起来,也没呼救。只是挪开着火的垫子,用垫子拍打火焰,可火势越来越大。
凌晨3点36分,火焰窜到了老刘身上。他从轮椅上滑落,整个过程无人察觉。敬老院没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直到凌晨4点17分。警车赶到现场时,老刘已无生命体征。
悲剧发生后,老刘的兄弟将敬老院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98万余元,同时要求赔偿5万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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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认为,敬老院存在多重违规操作。用易燃尼龙绳代替规范束缚带,没起到保护作用。反而成了夺命隐患,凌晨三点将行动不便的老人独自留厅。既无人看管,也没及时发现老人下楼,看护严重缺位。
事发后,敬老院先行垫付了25万元用于处理老刘的身后事,但双方就责任划分争执不下,只能诉诸法律。
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前一晚,老刘在走廊抽烟。护理员上前劝阻,他还对护理员发了火。老刘能私自藏好打火机,还能独自操控轮椅下楼。这说明他具备一定的行动能力和判断能力。
一审法院认定,老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当预见点火烧绳的危险,自身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敬老院的过错也无法回避。明知老刘有吸烟习惯,且刚骨折康复不久。仅用尼龙绳约束,还放任老人脱离看管,最终酿成悲剧。
一审判决敬老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0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25万元,还需支付35万余元。
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们坚持认为,敬老院的多重过错。才是老刘死亡的直接原因,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为敬老院的看管疏忽。与老刘自主点火行为相比,对损害后果关联度更低。
来源: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