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回到自己卧室休息,看见保姆躺在床上。然后她轻声问道:“阿姨,你怎么躺在我的床上?”原来是有空调。
保姆说自己房间没装空调,这天太热了。雇主没发火,但心里膈应。卧室的床不是客厅的沙发,是一个人最私密的地方。
这种事不是个例。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课题组2019年6月到10月在北京和济南访谈了1591名家政工。数据显示,北京住家家政工里,32.5%与雇主家人同住一室,还有5.4%住在客厅、阳台或过道。住家家政工日均工作超过13小时,工作和私人生活高度重叠。
张阿姨从河南周口来城里做住家保姆快三年了,52岁,照顾一个两岁的宝宝。签合同时写的是每月4天带薪休息,可雇主夫妻从她入职第一天就定了规矩:休息日早上八点前出门,晚上八点以后才能回来。
她一个月拿7800块,老伴腰间盘突出干不了重活,儿子结婚欠了十几万,全靠她这份工资撑着。上个月有个休息日全城下暴雨,张阿姨站在玄关小声跟雇主商量,能不能就在保姆间待着,门都不出。
雇主妻子抱着孩子头都没抬:“你在家我们总觉得不自在,你找个商场待着去吧”。张阿姨撑着伞在雨里走了二十多分钟,在商场消防通道的楼梯间坐了一整天。
张阿姨不知道的是,规定是有的。2026年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发布的《住家家政服务人员权益保障规范》写得很清楚:家政服务人员在带薪休息期间,享有在服务场所内的正常居住与休息权利,雇主不得无故限制其合理活动范围。
更早的2024年9月26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发布了首份《家政服务公约》,要求家政服务机构与服务人员签订规范合同,保障其健康权和休息权。
2026年7月,商务部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文件,提出探索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时间、隐私保护等权益保障路径,并特别强调避免把“包吃包住”理解为“随时提供服务”。规矩是规矩,落到每家每户是另一回事。
2026年五一假期前,上海城桥派出所接到刘女士报警,说家里保姆赖着不走。保姆陈阿姨在刘女士家干了6年,每月工资约一万元,带刘女士的儿子长大。当晚因为孩子玩平板电脑,陈阿姨说了孩子几句,两人爆发争吵。
争吵中陈阿姨说出自己曾打过孩子,刘女士火了,把行李箱从窗户扔出去,拒绝支付剩余工资。陈阿姨冲进厨房拿起刀对准自己,民警夺下刀具,两人被带回派出所。
从上车到进派出所,陈阿姨一路哭。民警陆王涛没有否定陈阿姨的付出,只说了一句:“毕竟这是从人家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也心疼的”。最后刘女士愿意结清工资,警方处理完矛盾已是凌晨一点多。
住家家政服务的特殊之处在于,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是同一个地方。做饭、保洁、照护老人孩子随时都可能发生。“住在雇主家”不等于24小时都在工作,但正常服务和夜间待命之间,现实中往往没有清晰界线。
北京家政服务协会2026年7月发布的《北京市家政服务行业公约》明确要求,消费者需为住家家政服务员提供有隐私保障的居住空间。这是行业规范第一次把居住条件写进消费者的义务里。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过一句话:“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保姆累了一上午想找个凉快地方喘口气,这份心情可以理解。
但提前问一句“我能在您床上歇会儿不”,得到点头再躺,性质完全不同。雇佣关系里的边界不是靠思念撑着的,是合同、是规矩、是双方事先说好的距离。握手的距离清楚了,手才不会打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