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物业管理条例》被纳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修订项目,目前正处在立法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出台正式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与施行时间也暂未对外公布。
官方最新进展
立项情况:2026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物业管理条例》列为预备修订行政法规项目。
预备修订并不代表新规马上就会出台,仅说明该事项已纳入立法统筹安排,正稳步推进调研、起草相关工作,没有明确的完成时限,正式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实施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等待后续官方通知。
立法背景:现行条例2003年出台,2018年完成第三次修订,部分条款和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存在冲突,急需做好衔接统一,回应业主维权、公共收益、业委会运行、前期物业等领域的现实矛盾。
两会代表建议:2026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提出系统性修订建议,包括拟将条例名称由《物业管理条例》调整为《物业服务条例》,理清物业的服务定位;同时提议完善公共收益、业委会地位、服务质量标准、物业费抗辩、应急维修资金等相关制度。
住建部已作出回应,表示将研究吸纳相关意见,但这并不意味着修订工作已经完成。
现有条例主要冲突点(修订重点方向)
与民法典条文不相适配
物业费:现行条例仅要求按合同约定缴费,未对应民法典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业主表决门槛:旧条例的“双过半”规则与民法典下调后的表决规则不相一致;
维修资金:未设置紧急情形下的简化使用流程;
公共收益:未明确共有收益的归属,也未作出强制公开的要求;
管理模式:仅认可选聘物业公司的模式,未覆盖业主自行管理的模式。
实践层面的痛点
业委会法律地位模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开设账户、承担责任均存在困难;
多部门监管权责交叉,执法衔接流程不畅;
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业主的选择权得不到充分保障;
缺乏全国统一的物业服务质量分级标准,质价不符引发的纠纷频发。
当前实务提示(修订尚未落地)
现阶段仍适用现行《物业管理条例》与《民法典》。当二者条文出现冲突时,作为上位法的民法典将优先适用。
业主维权依旧依据民法典及最高法物业服务纠纷相关司法解释,比如: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禁止以断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可举证抗辩、物业费纠纷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等。
后续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相关安排,将由司法部、住建部发布官方公告,大家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司法部官网获取权威版本,网络上流传的所谓“新版条例全文”均为非官方推演版本。
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预计部分存在矛盾疏漏、相互抵触的条款会得到补正调整,条款权责会更加明晰,也会给物业管理增添服务层面的约束力度,相关工作推进难度不小,今后还会配套形成自动退出的辞退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