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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浙江宁波的一名男子,婚后八年左右,意外发现三个女儿均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在

生活在浙江宁波的一名男子,婚后八年左右,意外发现三个女儿均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在浙江宁波生活的韦先生与何女士于 2017 年前后相识,2018 年登记结婚,大女儿同年出生。到 2024 年,韦先生发现家中监控、行车记录仪曾被断电,又注意到何女士与陌生男子来往,夫妻关系迅速恶化。

2024年8月,何女士再次怀孕。家人希望两人继续生活,韦先生也尝试修复婚姻。

2025年7月,双胞胎女儿出生,两个孩子后来主要由韦先生母亲在陕西老家照顾,大女儿则跟随何女士生活。真正改变事情走向的,是2026年春天接连出现的鉴定结果。

4月中旬,韦先生先让母亲把双胞胎的生物样本寄到广州一家鉴定机构,同时提交自己的样本。

4月18日,第一份个人委托鉴定结果显示,双胞胎与韦先生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韦先生又取得大女儿指甲送检。4月23日,第二份报告依旧排除了亲子关系。

韦先生担心样本或检测存在差错,要求机构复核全部材料。5月5日,第三份报告结论没有变化。

随后韦先生又补寄大女儿头发,5月29日第四份报告再次显示,三个女儿均与韦先生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一个多月连续四次检测,结论始终一致。

何女士不认可个人委托报告,明确表示要看司法鉴定。6月初,韦先生向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法院随后委托司法鉴定。8月6日,韦先生对外表示已经收到司法鉴定结果,结论仍然排除韦先生与三个孩子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至此,案件最关键的血缘问题有了司法程序中的证据支撑,但三个孩子的生父身份,公开资料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8月17日下午3时30分,案件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持续到晚上7时10分左右。

庭后,韦先生及代理律师付建介绍,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以及三个孩子由女方抚养基本形成一致意见,争议较大的,是多年抚养支出、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夫妻共同债务。韦先生提出返还抚育开支11.5万元,并主张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当天没有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张某与蒋某婚姻家庭纠纷案,可以作为类似问题的公开参照。张某2014年经鉴定发现养育多年的孩子与张某没有血缘关系,法院最终支持返还41387.5元抚养费,并酌定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个案例说明,返还和赔偿需要依据证据、实际支出和具体案情认定,并非发现无血缘关系后自动确定金额。

8月19日,韦先生母亲照顾的双胞胎完成交接。当天早晨,韦先生母亲整理好衣服、鞋子、营养品和日用品,中午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有关工作人员和村委人员见证下,将两个孩子交给何女士一方,何女士本人没有到场,由妹妹接走。大女儿此前已经随何女士生活。

司法鉴定可以确认血缘,法院可以处理婚姻、财产和赔偿,但多年共同生活形成的感情需要家庭成员自行面对。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或者否认。

孩子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样依法受到保护。韦先生最终能够获得多少返还和赔偿,仍应以法院正式裁判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