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好几首几年前的“过气老歌”被改出了新味道,原本在歌单里躺了快三年、播放量只剩几百的歌,改完短短半个月就冲上热歌榜前二十,连带着原曲的评论区都多了两万多条新留言。
其实这种下坡路的老歌靠改编翻红,真的挺值得提倡的。既不用让创作者绞尽脑汁追热点硬蹭流量,还能把不少被人遗忘的好旋律重新捞回大众视野。
至于原作者的权益,完全可以光明正大要属于原创部分的创意报酬,要求改编方标清楚原作者署名,但没必要揪着改编的小瑕疵死磕,把刚起来的传播势头直接掐灭。毕竟两边都能拿到收益,老旋律也能被更多人听见,才是多赢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