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北京,一做车评的千万网红博主,准备开一烧烤实体店,店铺原定10月2日下午5点才试营业。谁知,自己的实体店还没装修完毕,压根没对外营业,竟发现美 团、高 德地图上就出现了多条顾客差评,烤串没烤熟、排队2小时、店员辱骂顾客、人均300多,给出0.5的评分。男子怒了,自己的店还没开业,一个串都没烤,一分钱没卖,这有鼻子有眼的差评就出来了?他怒诉平台虚假评价,直言造假抹黑0成本,自己餐饮大门腿还没迈进去,就就来这一波恶意行为,对他太不公平!网友:让他也体会到被人拉踩的感受!
韩某是一名汽车博主,拥有千万粉丝,在自媒体行业做的很优秀很有口碑。
他又想将赛道走向线下实体店,想开一家烧烤店,看着自己的口碑与流量,打出经一番事业。
说干就干,他着手选位置找门店,很快就进行前期的装修环节,并透露说将在10月2日下午5点正式试营业。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店铺没正式开业,也没对外开放接待客人,更没上线团购、接待任何到店顾客,竟然在美团和高德地图上看到多条顾客差评!
评论五花八门,有的说串都没烤熟就端上来了,服务员辱骂顾客,态度极差!还说排队排2个小时,不会做生意就别做!更有人说价格高的离谱,人均300多!
韩某看看评论都傻眼了,自家店未开业,一串都没烤,一分钱没进,根本没有客人来过,这些差评到底是谁写的?
博主越想越恼火,他觉得这种凭空出现的评价,会直接毁掉店铺前期积累的口碑。
潜在顾客搜店铺时,第一眼就看到差评,很容易直接放弃到店。还没开张就背上负面口碑,后续开店经营会受到很大影响。
于是他直接把这件事曝光在网上,质问平台,门店尚未营业,为什么会产生消费评价,指责平台存在造假抹黑,虚假评论问题。
他说实体经济本来就不好弄,平台为了评论热闹,把真实点评的门槛去掉,任何人可以造假真实评论抹黑商家,也没任何审核机制,造假抹黑成本为0,这样对于商家真是太不公平和打击了。
自己连实体餐饮腿还没迈进去,但就感受到了这行业的恶意操作和不友好的平台规则,真替已干了这么多年的餐饮人心疼,大家太不容易了。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大量网友讨论。
不少开过实体店的商家都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糟心事,店铺还没营业,地图或者团购平台就莫名多出评价,有些是好评,有些是差评。
有人猜测是平台系统抓取出错,也有人怀疑是同行恶意刷评。
还有网友吐槽,地图平台的商户信息审核比较宽松,经常出现信息错乱的情况。
面对质疑,平台后续给出解释,称是系统数据匹配出现错误,把别的店铺评论错误关联到这家还未开业的新店上面。
发现问题之后,平台已着手删除不实评价,并且对后台数据进行修正。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
韩某门店还未试营业,没产生任何消费行为,平台却出现多条虚构消费体验的差评,会降低潜在顾客对该店铺的评价,侵害商家的商业名誉。
《电子商务法》第39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禁止平台随意删除真实消费者评价,不等于平台可以保留不属于本店的错误、不实评价。
平台有义务保障评价体系真实准确,区分正常营业商户和筹备未开业商户。
当商家提交证据证明评价是数据串店导致的错误信息后,平台应当及时删除。
《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用户侵权,权利人可通知平台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
平台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处理;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扩大损失部分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差评是系统数据匹配错误,并非第三方用户恶意发布。
商家向平台申诉后,平台及时删除不实评论、修正数据,一般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商家已经举证侵权事实,平台拖延、拒不删除不实差评,造成商家商誉持续受损,则平台需要对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平台为了完善商户信息,自动收录门店地址,但是审核环节跟不上,很容易出现评论串店、信息张冠李戴的情况。
对于商家而言,还没开业就被差评拖累,损失的是店铺信誉;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翻看评价做参考,也会被这些错误信息误导。
信源:金融界 20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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