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交警气到报警,真是个人才!”四川成都,一男子早前因为违停被交警处罚,心里一直记恨。这天他看见有交警在路边执勤,为了出口恶气,他趁交警不注意,偷偷拔走警用摩托车钥匙。交警忙完看见钥匙不见了,后面工作被耽误的没法进行,气得直接报警。结局让人哭笑不得。
马路上,一位辅警正在路边处理违停。他把警用摩托停放在一旁,专心和违停车主沟通,忙着现场执法,没留意路边路过的肖某。
肖某之前因为违章停车被处罚,心里一直憋着一股火气。
他看到辅警忙着处理别的事情,没人注意自己,就来回转头张望,确认没人盯着他。
趁着这个空档,他悄悄摸到警用摩托车旁边,伸手把车钥匙拔下来揣进兜里。做完这件事,他慢悠悠地转身离开现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等辅警处理完手头的违停案子,准备骑上摩托继续上路执勤,这才发现摩托车钥匙不见了。
没有钥匙车子没法启动,后续的路面巡查工作全部没法继续开展。辅警没办法,被逼得只能打电话报警求助。
警方调取了沿街监控,整个过程被摄像头完整拍了下来,很快就锁定了肖某,把人传唤到派出所。
面对民警询问,肖某坦白自己就是想报复之前被罚的事情,拔走钥匙就是想让辅警没法继续执勤,出一口恶气。
肖某此时可能还觉得,不就是拿走一把钥匙,东西又没摔坏,算不上多大的事。其实这个想法完全搞错了。
辅警当时正在路面开展执法工作,属于依法执行公务。肖某故意拿走执勤车辆的钥匙,直接阻碍工作人员正常办事,已经触犯法律。
最后,公安认定肖某的行为属于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天。
肖某这种报复方式看着好像出了口气,实则特别愚蠢。
如果对罚单或者处罚结果不服,完全有正规渠道维权。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交证据说明情况,走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可肖某偏偏选择私下报复,用这种小动作干扰执法,最后把自己送进拘留所,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遇事冷静,相信正规维权渠道,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辅警当时正在路边正常执法,属于执行公务。男子因为之前被罚心里不爽,偷偷拔走警用摩托钥匙,直接让辅警没法继续执勤,就属于这条法律说的阻碍执行职务。
别看只是拿一把钥匙,不是打架闹事,一样违法。最后警方拘留他5天,就是按这条规定处理。如果对处罚不服,走正规渠道申诉就行,不能私下报复执法人员。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 202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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