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厅”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运行78年的大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体系关闭,改由法务部下属“公诉厅”管起诉、行政安全部下属“重大犯罪调查厅”管部分重案侦查,普通刑案原则上归警方,公职人员重案仍可由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介入。
韩国之前是“侦诉合一”:检察官既能自己立案侦查、传讯、搜证,又能决定是否起诉、出庭维持公诉,还对警察有指挥/补充侦查权。长期下来形成几句民间评价“政权是有限的,检察力量是无限的”。在韩剧里检察官是权力非常大的角色。
韩国检察官权力过于集中,反腐、经济、选举、国家安全和重大暴力等都能查,既能扳倒总统,也能被总统用来查反对派。检察官某种程度上成为政治工具,检方几乎每次都处在“清算前任总统”的旋涡中心。尹锡悦戒严风波与弹劾后,检察系统民意信任下滑,李在明决定改革,废除检察厅。
对韩国自身而言,短期看办案效率会阵痛;中长期看,能否终结“用司法机构搞政治清算”,不取决于有没有检察厅,而取决于调查机关、公诉、法院、国会特检之间是否形成多支点制衡。检察厅拆了只是第一步,配套监督没跟上,魔咒还会换名字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