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男子与儿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儿子竟然怒砸家中财物。男子一怒之下,对儿子下了死手,持刀捅刺儿子的右胸部,致儿子受伤倒地,吓得妻子立即叫来了救护车。后经鉴定,儿子的伤情达到了重伤二级。虽然儿子事后出具了谅解书,但男子还是被判了刑。
今年3月14日中午1点多,男子秦某与儿子俩人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在家中发生言语争执。秦某的妻子前来劝架,但二人却越吵越凶。
在争吵过程当中,儿子突然情绪失控,动手将家中的一应可移动物品全都砸在了地上,这一行为彻底激怒了秦某。
盛怒之下,秦某动手殴打了儿子,儿子立即予以反击。在肢体冲突过程中,秦某瞥见地上的一把小刀,于是捡起来后直接刺入了儿子的右胸部位。
在看到儿子倒地后,秦某整个人都愣住了,之前愤怒的情绪顿时烟消云散,他立即让妻子叫救护车,自己则为儿子做了一些简单治疗,全程慌慌张张,手都在发抖,嘴里也一直在道着歉。
后经医院救治,秦某的儿子恢复了行动。但因为此案不同寻常,医院方选择了报警处理。
警方得知此事后,传唤了秦某到案接受调查,而秦某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鉴定,秦某儿子的伤情达到了重伤二级。
因此,警方认为秦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后秦某被提起公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为何不是故意杀人呢?
其实秦某当时只是对儿子砸坏东西产生愤怒,因此失去理智捅伤了儿子,从儿子受伤的部位来看,并非致命部位。
此外,秦某发现儿子受伤倒地后,立即让妻子叫救护车,他主观上是不希望儿子出事的。
也就是说,秦某主观上不具备致儿子死亡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害儿子的行为。
因此,故意伤害罪更为符合秦某的行为。
后经法院审理,认定了秦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但同时认为秦某的儿子自身也有过错,且出具了谅解书,而秦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秦某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
最后,冲动是魔鬼,这起案件并非秦某一个人的过错,不管矛盾有多大,秦某和儿子都应当理应讨论,吵架是吵不出结果的,反而会让人情绪激动,失去理智。
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在与家人相处时,难免会有意见不合的时候,此时一定要压住自己的火气,优先给自己按下暂停键,远比争一时输赢更为重要。
对于儿子出具谅解书,父亲仍被判刑的结果,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说说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