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意外得知17岁的儿子非亲生后,情绪激动之下,竟然上吊自杀了。这让男子的父母难以接受,将男子的妻子告上法院,替男子向妻子索要欺诈性抚养费。法院判了!
据悉,男子孙某常年出海捕鱼,海上作业辛苦且危险。他常年顶着风浪奔波,一心就想着多赚点钱,让家里人过得舒服一些。
后来孙某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让孙某看到了希望。从儿子出生起,孙某只要在家,就尽心尽力的抚养陪伴,投入10多年的时间、积蓄与情感。
可后来家里亲戚发现孙某的妻子与他人有染,而且随着儿子越长越大,亲戚说儿子不像是孙某,这让孙某起了疑心。
再后来,孙某就带着17岁儿子的生物检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二人并非父子关系。
这个沉重的打击,彻底击垮了孙某,最终导致孙某精神崩溃,选择了上吊自杀。
孙某离世之后,他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孙某的妻子返还多年欺诈性抚养产生的抚养费。
欺诈性抚养费,是指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妻子明知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仍采用欺诈手段使丈夫或前夫误认为亲生并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在法律实践中,欺诈性抚养费通常会被界定为侵权或不当得利,因为婚内出轨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基于违背公序良俗所产生的行为,为无效行为。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基于这条规定,法院依法判处孙某的妻子应当返还这17年的欺诈性抚养费。
但因为孙某已经死亡,所以这部分欺诈性抚养费属于孙某的遗产。
按照法定继承来说,配偶、子女、父母均有权继承。
法院考虑到孙某妻子的行为过于恶劣,虽然孙某是自杀身亡,但他的死亡与妻子婚内出轨的行为存在一定联系。
因此,法院判决孙某妻子退还的欺诈性抚养费,由孙某的父母继承。
看完这个案子,心里五味杂陈。孙某一辈子出海打拼,把所有希望放在孩子身上,十几年的亲情付出,最后发现是一场骗局,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压垮了他。
法律上对欺诈性抚养没有单独罪名,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一类。被欺骗抚养的一方,有权起诉要求返还抚养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但钱能追回,逝去的生命、十几年付出的真情,是无法弥补的。
婚姻里最基础的就是坦诚,刻意隐瞒重大事实,不仅会摧毁家庭信任,最后还会闹得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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