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长,有没有权力检查本县公安局长的酒驾?
先说答案,有权力。不用说交警大队长,就是普通的交警也可以查辖区内所有涉嫌酒醉驾的人员,这是法定的权力。根据最新一轮的公安改革来看,过去的交通警察大队已经悄悄地更名为交通管理大队;现在交警大队长已经降为副科级,与县局内其他业务大队级别相当,像刑侦、治安等,权力随着级别下降,也有些下降了。但交警大队查处县城辖区内十几万的驾驶人和车辆,权力不可谓不大;随着执法规范化的推进,两名民警执法,同步录音录像,执法程序的严谨科学,使得中间各种灰色产业链都被铲除了,现在的执法环境比十年、乃至二十年前有了相当大的进步。当然,在县城,不论是公安还是其他部门,人情事故还是有的——你说大队长查车查到县局顶头上司头上,会不会秉公执法呢?这个环节完全可以写一部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