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名古屋亚运会出现荒诞一幕,印度女选手输掉比赛后,却拒不接受这个结局。无论裁判如何示意,她始终置之不理,怒气冲冲地宣泄不满!
她输掉的不是一场普通比赛,而是一场被700克体重差决定的半决赛。
今年是综合格斗第一次进入亚运会,一共设置6枚金牌,分为现代和传统两种赛制。36岁的苏奇卡参加的是女子传统60公斤级,半决赛对手是新加坡选手蒂凡尼・张。
比赛打得并不轻松。第一回合,苏奇卡以0比3落后,第二回合她加强进攻,以2比1扳回一局,双方进入一分钟加时。
加时赛里,两名选手都打得比较谨慎,没有形成明显的有效命中。裁判最后判新加坡选手以2比0获胜,蒂凡尼・张拿到决赛资格。
问题也就从这里开始了。
苏奇卡认为自己表现更好,不应该输。印度队随后缴纳1000美元申诉费,要求重新审查比赛。10名裁判一起查看整场录像,反复讨论之后,仍然无法明确判断谁真正占优,最终把原来的结果改成了平局。
如果只是小组赛,平局或许还能接受,可半决赛必须分出一个晋级者。比赛规则早已写明,平局后的判断顺序,是先比较警告次数,再比较裁判口头劝告次数,最后才比较赛前称重体重。
前两项,两个人完全一样。
于是,最后一项起了作用。当天早上的称重结果显示,苏奇卡比蒂凡尼・张重700克。两个人都在60公斤以内,也都符合参赛要求,可按照决胜规则,体重更轻的新加坡选手晋级。
就这样,苏奇卡被挡在决赛门外,只拿到一枚铜牌。
这条规则听起来是不是有些出人意料?格斗比赛比的是进攻、防守、地面技术和临场判断,最后却因为秤上的数字决定谁进决赛,很多观众一时难以接受。
但换个角度看,裁判并不是临时找了一个理由。印度队提出申诉,10名裁判重新看录像,比赛结果也从判负改成平局,接下来只是按照既定规则处理。规则已经提前公布,申诉程序也走完了,裁判没有理由再根据现场情绪重新决定。
体育比赛的麻烦就在这里,规则有时不够完美,却必须在比赛前确定。要是每次出现争议都临场修改,运动员反而更难接受。
苏奇卡的情绪并不难理解。她1990年出生,12岁时遭遇性骚扰,之后开始练习柔道,最初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后来,她从柔道转向综合格斗,一练就是二十多年,最终站到了亚运会半决赛的场地上。
36岁参加格斗项目,已经是经验丰富的老将。对她来说,这可能是冲击亚运金牌的重要机会。眼看着决赛只差一步,却因为700克体重差被淘汰,换成任何一名运动员,都很难立刻平静下来。
她赛后说,自己以为赢下了比赛,觉得这个判罚不公平。这个感受可以理解,不过拒绝握手又是另一回事。
蒂凡尼・张没有犯规,也没有左右裁判判罚。她只是按照规则完成比赛,并在结果确定后主动走向对手。对手伸手时被直接无视,场面自然显得尴尬。输掉比赛可以失落,可以申诉,也可以哭,但对手不该替这场争议负责。
真正需要讨论的,其实不只是苏奇卡有没有输不起,而是这条平局决胜规则是否适合综合格斗。
在柔道、摔跤、拳击等项目里,体重首先是分组依据。运动员通过称重进入同一量级,比赛一旦开始,胜负通常还是由得分、优势或裁判判定决定。也就是说,体重更多是赛前门槛,而不是打完之后决定胜负的最后一把尺子。
这次综合格斗把体重放到平局判定的最后位置,可能是想体现一种效率判断。两个人打成平手,体重更轻的一方能和更重的对手抗衡,似乎说明技术和发挥更好。
可60公斤级里700克到底能说明多少?它可能只是饮水、进食和赛前状态带来的差异,也可能只是运动员当天身体的正常波动。用这样一个很小的差距决定谁进决赛,确实容易让人觉得比赛过程被一场称重盖住了。
更现实的问题是,这条规则会不会让运动员更加追求赛前降重?格斗项目本来就存在快速减重和脱水现象,不少运动员为了进入量级,会在赛前短时间内减少饮水和进食。如果大家知道平局后还要比体重,可能就会产生多减一点、再轻一点的想法。
当然,体重也不能完全排除在决胜规则之外。综合格斗项目刚进入亚运会,现代和传统两套赛制仍需要磨合,遇到平局时必须有清楚的处理办法。相比临时抽签,或者让裁判凭印象继续争论,提前写进规程的体重标准,至少公开、明确,所有人都能提前知道。
这场比赛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结果,苏奇卡拿到的是印度在亚运会综合格斗项目上的第一枚奖牌。她没有进入决赛,却完成了印度队在这个新项目上的历史突破。对她个人来说,这枚铜牌既有遗憾,也有分量。
只是当时的她,显然还顾不上这些。她更在意的是,自己打了二十多年,终于距离亚运决赛这么近,却被体重秤上的700克挡住了。
所以,这场争议不能只归结为运动员情绪失控,也不能简单说裁判判错了。裁判按规则办事,申诉也完成了程序,结果有依据。苏奇卡拒绝握手,确实不够体面。与此同时,新项目规则留下的漏洞,也确实值得重新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