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非亲生,却又无法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救济的案件结果,最终会损害稳定的家庭结构单元。
因为对于男性群体来说,如果发现在亲子鉴定这件事上,法律规则不站在自己这一边,则有相当数量的男性,会逐渐选择当精神小伙。
就是不再对两性关系承担原有的义务和责任。
因为只要不承担义务和责任,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重要吗?
没有付出,便不会有伤害。
包括彩礼规则偏向于女方,也是如此。
愿意付出十几万、几十万彩礼的男方或其家庭,都是这个社会中,非常倾向于过稳定家庭生活的人。这些千千万万想要过稳定家庭生活的人,构成了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个个最小的稳定单元结构。
正因为有了无数这样的稳定单元结构,我们的社会才可以在最小的管理成本下,让多数人有着相对祥和、安全的社会环境。
但法律和执法机构对骗婚、骗彩礼的行为,不进行严厉打击,甚至在司法实践中设置的大约两三年,彩礼便归零的制度,让这些愿意过稳定家庭生活的男性或其家庭,遭受沉重打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不被外来民族所完全消灭,靠的便是无数这样的稳定家庭结构,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生不息,才让我们民族的人口,持续不断,即便遭受战乱,也不会消失。
但目前这种对女性的彩礼偏袒规则,以及在亲子鉴定规则中对男性基本权益的无视,正在用釜底抽薪般的方式,去瓦解稳定家庭结构。
也在不断损害所有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保障。
所有的婴儿、儿童、青少年等,之所以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抚养和保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稳定家庭结构下,多数男性愿意主动付出。不需要外在强迫,他们便主动付出了。
但如果在亲子鉴定规则中,不给男性或其家庭最基本的救济保障途径,则相当数量男性的主动付出意愿,将会直线降低。到了某个程度后,将宁做精神小伙,提了裤子走人,也不做老老实实付出和养育孩子的人。
难道到时候,每一个生了孩子的女性,都需要靠跟男的去争吵、去索要、去起诉,才能得到男方对孩子的抚养支出吗?
这个博弈成本,将会变得非常高。
到法院去起诉的话,一个官司打一年半载,很常见。诉讼中还需要女方举证,需要女方承担诉讼成本,以及会耗费女方很多精力、时间。
审理个案的法院,如果觉得自己通过强行给孩子按个爹,便是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则事实上潜在损害了其他所有未成年人的利益。
每一个生命,都会在规则中找到符合自己利益的出口。
就好比我之前去加拿大留学,发现在那边租房的话,比国内麻烦很多,需要提交征信证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比找对象还复杂。
后来一研究发现,原来是因为早先年有法官在审理租房纠纷的案件中,圣母心发作,认为到期后付不起房租的租客,属于弱势群体,房东不能随便赶他们走。
房东收不到房租,还不能赶他们走,否则便是违法。
于是,几乎所有的房东在对外出租房屋时,都要求潜在租客提供征信证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以此来确保这个租客,不但有良好的信用,不会到期耍赖不走,也有稳定的收入,能够支付租金。
否则,宁可不出租。
法官的这种圣母心胡乱判决,直接击碎了房屋租赁市场交易双方的基本信任。在信任被击穿后,交易门槛被不断提高,最终损害了所有其他经济相对弱势的租客的利益。
两性关系也是一样。
立法或司法的偏袒制定、偏袒判决,最终会击穿男女两性的基本信任,并导致两性关系的相处门槛被不断提高,并将最终导致弱势女性和弱势未成年人的利益,集体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