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湖平被判了,三年!然而罪行却不是倒卖文物,却是受贿罪!这人真是好事不干,坏事不落!
据央视新闻9月16日发布的报道消息,南京博物院原院长徐湖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
可能大家开始以为他会因为仇英《江南春》古画外流这件事,被判倒卖文物罪,然而最终定罪的却是受贿罪,可见他不仅有违规转移文物的不法操作,还干过贪污受贿的不法勾当。
但不管怎样,以徐湖平为关键人物的这起轰动文博圈的倒卖案子,一下子把国有博物馆藏品管理的漏洞,摆在所有人面前。
当年收藏家庞增和家族无偿捐赠百余件书画给南博,里面就包含价值极高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上世纪90年代,时任南博常务副院长的徐湖平,没有走正规文物审核流程,违规签批,把这幅画连同另外四件书画调拨到省文物总店对外售卖,导致国宝级书画流入民间拍卖市场。
调查组查实,这件事属于严重的文物管理失职,24名相关责任人一并被追责处理。但从法律要件来讲,这件事并不构成倒卖文物刑事犯罪,所以这部分主要按职务违法、违纪处理。
这次判刑,是因为他利用院长职务,在工程承揽、商业合作项目上给别人行方便,私下收受财物,符合受贿罪的认定标准。很多人不太理解,觉得造成珍贵古画流失这么严重的后果,怎么没有以文物相关罪名判刑?其实法律区分很清晰,倒卖文物罪要求当事人主观上以个人牟利为目的出售文物。徐湖平当年违规调拨,属于单位层面违规处置藏品,属于履职失职,和个人直接倒卖文物牟利不是一回事。
国内文博领域类似的案件也不少,有的博物馆工作人员私自盗取馆藏文物变卖,直接触犯倒卖文物罪;还有管理者像徐湖平一样,审批流程失守,造成文物流失,主要追究渎职违纪责任。
这件案子也给文博行业敲响警钟,文物安全风险,很多时候不是外来盗贼,而是内部审批监督的漏洞。当年仅凭少数负责人签字,就能把捐赠国宝调出博物馆出售,足以看出当年藏品入库、调拨、盘点的监督机制有多薄弱。
哪怕退休多年,曾经利用职务收受贿赂的旧账依旧会被清算,这也是反腐常态化的体现。如今江苏已经在全省博物馆开展馆藏文物安全专项排查,补齐藏品管理的制度短板。
另外还有菏泽古沉船元青花瓷器丢失事件在近日也正引起热议,这些都说明手握文物管理权力的人,既要守住不贪腐的底线,更要守好国宝安全的红线——别伸手了,伸手必被捉。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人民网金台资讯、国家文物局通报、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开调查结果
南博81岁原院长徐湖平获刑3年 徐湖平获刑三年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