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结婚4年、女儿都3岁了,收拾旧物竟翻出妻子12年前的基因报告,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携带亨廷顿病致病基因,不仅以后身体失控、无法自理,同时存在遗传给下一代的风险。男子了解情况后向法院起诉,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这段婚姻。
庭审当中,妻子表示自己心里觉得委屈。她称多年来身体没有出现发病症状,医生也没有断定一定会发病,因此抱着侥幸心理,婚前没有主动向丈夫说明这件事。
婚姻建立在相互坦诚的基础上,这类带有遗传风险的重大健康情况,会影响夫妻未来的生活,还关系到子女健康,并非可以隐瞒的私事。步入婚姻,双方都享有知情权,应当在知晓所有重大风险之后,自主决定是否结婚、生育。
有些人认为,只要暂时没有不适,这类遗传相关情况不必主动告知。但风险并不会因为暂时没有症状就消失。倘若后续发病,整个家庭都要承担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孩子也将面临被遗传的可能。选择刻意隐瞒,相当于让伴侣和孩子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动承担长期的健康隐患。
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并不是对患病者加以苛责。患病本身没有过错,但刻意隐瞒重大健康风险,让对方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结婚生子,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夫妻之间可以共同面对困难,但前提是知情并且自愿。不能等到组建家庭、生育孩子之后,才让另一半突然面对这份压力。婚姻之中,涉及全家长远命运的大事,不适合依靠侥幸来处理。
这件事也给准备结婚的人提了个醒,婚前沟通,除了感情之外,健康和遗传相关的信息同样不能忽略。坦诚沟通,才能减少婚后难以化解的矛盾。
你觉得,这种暂时没有发病的遗传性疾病,婚前有必要主动告知另一半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