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在给男主播打赏400万后,终于如愿与喜欢的这个男人见面,并发生了关系。随后女子告诉他,自己已经卖房、卖车之后,又负债累累了,以后没钱再给他打赏了,很快男主播就把她拉黑了。
安徽的王先生的妻子纪某,在直播间认识24岁主播彭某,二人线上发展成所谓恋人关系。半年时间,纪某累计为彭某打赏、赠送物品合计近四百万。
为筹集资金,纪某变卖两套房产与车辆,向王先生亲友借款,就连父亲离世留下的赔偿款也投入其中。之后纪某专程飞往成都与彭某见面。当纪某告知彭某自己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打赏,彭某随后提出分手,并拉黑了纪某所有联系方式,彭某对相关说法予以否认,事实有待法庭认定。
不少人会觉得,打赏是成年人自愿操作,钱一旦刷出去就很难追回。但这个看法并不全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
如果主播以恋爱承诺作为引导,促使对方持续大额消费,性质就不再是单纯的观看直播消费。王先生已经起诉彭某、经纪公司以及直播平台,要求返还财产,案件目前还没有宣判。
近些年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直播乱象整治,重点查处虚假人设、诱导非理性打赏。各大平台也推出了打赏限额、消费提醒等功能。技术能够约束消费行为,却很难填补现实中情感缺失带来的漏洞。现实里缺少陪伴的人,很容易把直播间的话术当成真情,分不清表演和现实。
直播间里的温情话语,大多是商业化的表达,并不是现实中的承诺。礼物特效、私下聊天里的甜言,本质是直播行业吸引用户消费的手段。家里房产、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资产变动,夫妻之间应当提前沟通。守住家庭的共同财产,才能保障一家人正常的生活。
网络直播间的情感套路远比我们想象得多,理性看待线上关系,不要轻易动用家庭大额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