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 河南一家烧烤店内,几名好友正围坐在一起小酌,同行友人的长辈恰好也在这家店用餐,他托侄子帮忙支付 15 元的酒水开销。友人原本已经应允,同行的这名男子却觉得长辈不该让晚辈买单,出言劝止。这番话让长辈觉得颜面受损,双方当场发生争执。之后这位长辈两次拿着菜刀回到饭店,放话要冲撞对方,还划伤了男子小腿。男子情绪激动,随手拿起烧烤钢签进行抵挡,冲突里钢签刺中长辈胸口,造成对方胸主动脉破裂,不幸身亡。后续该男子被移送起诉,家属坚持当事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最终迎来法院判决。
十五块钱。一条命。两个烂醉如泥的男人,在凌晨两点的街头,用最原始的方式解决了这笔账。
案发当晚,邢某血液乙醇含量 231.2 毫克每百毫升,郭某 237.5 毫克每百毫升。醉驾标准是 80,两人都超标近三倍。这个浓度下,人的判断力基本报废,情绪控制完全失灵。郭某连喝两场之后又拉着朋友张某出门,恰好进了邢某喝酒的饭店。张某和邢某同村,喊一声 “叔”,三人凑一桌。
邢某要走的时候让张某帮结十五块酒钱。张某点头答应,郭某插了一嘴,让邢某自己付。就这一句话,两人吵翻了。
邢某自己结了账骑摩托离开。张某给郭某叫了出租车,眼看事情翻篇。七分钟后,邢某拎着一把菜刀杀了回来。张某挡在门外把刀夺下。邢某跨上摩托扬言要撞死郭某,郭某不但不躲,反而迎着车头走过去。邢某真拧了油门,摩托蹭住郭某小腿。
到这一步,郭某本可以坐进出租车一走了之。他没走。他冲邢某喊 “过来、过来”,追了几步没追上。
几分钟后,邢某从家里出来,这回两手各攥一把菜刀。郭某从餐桌上抓起一把烧烤钢签藏在身后,快步超过张某,直冲邢某。
两人扭打在一起。邢某的刀在郭某脸上、耳下、肩头留下伤口,累计十六厘米,轻伤一级。郭某的钢签捅进了邢某胸口,胸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关键转折在后面。邢某中签后突然后仰倒地,张某上前抓住邢某双手把人拉开。危险已经解除,劝架者就在身旁。郭某扑上去朝倒地的邢某腹部又连捅数下。
这一扑,正当防卫的防线彻底崩塌。
法庭上郭某和律师主张正当防卫,法院没有采纳。判决书写得清楚:邢某两次持刀都被张某拦下,第二次张某迎上去时距饭店门口约十米,郭某是主动冲上去厮打的;邢某虽持双刀,但在劝架人阻拦下并未形成紧迫危险;邢某倒地后郭某继续捅刺,足以认定主观上有伤害故意。
《刑法》第二十条写得明明白白。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本案中,邢某虽持双刀前来,但在劝架人阻拦之下,并未形成紧迫的人身危险,并不满足特殊防卫的适用前提。**
问题出在那几下补捅上。人已经倒地,刀已经被控制,劝架的人就在旁边。侵害行为终止了,防卫的前提消失了。这时候继续捅刺,性质就从制止侵害变成了报复伤害。法院认定的是故意伤害罪。
正当防卫制度这些年确实在往前走。2025 年全国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不捕不诉 339 人,比 2024 年的 334 人微增,比 2023 年的 261 人增长近三成。2017 年前正当防卫认定率不足 10%,大量案件被 “和稀泥” 式地认定为互殴或防卫过当。“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句话,正一步步落到实处。
可这不代表防卫权可以无限放大。防卫的时机、限度、对象,三条线缺一不可。邢某醉酒持刀威胁,客观上有不法侵害行为,但并未形成紧迫危险。偏偏在对手已经失去威胁之后,他多捅了那几下。就是这几下,把案件定性锁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十五块钱的酒钱,两个血液酒精浓度超过两百的男人,一个倒在了烧烤摊前,一个站在了被告席上。
酒精把面子放大成了尊严,把口角催化成了刀锋。等到清醒的时候,一个已经没了呼吸,另一个要面对漫长的刑期。
正当防卫保护的是被迫反击的人,不是借防卫之名泄愤的人。这条线划得很清楚,谁越过去谁担责。
参考信息: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 (2026, September 9). 因不让朋友帮其 “叔” 结酒钱双方发生冲突,男子持烧烤签致人死亡获刑十年,其捅刺前两度遭对方持菜刀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