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一响 灰飞烟灭——巨贪白天辉之下场

青龙刀笔记 3天前 阅读数 3507 #社会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去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白天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白天辉厉害,跟他的前任赖小民差不多。2014至2018年,4年的时间,他贪了11.08亿余元。有人给他算了笔账,一年平均贪2.77亿,普通人每年中一次五百万彩票,10年才是5000万,100年才是5个亿。有熟悉历史的人说,像白天辉这样的巨贪,放到明朝,要剥皮充草,还得株连九族。放到清朝,要凌迟,千刀万剐,也得株连九族。白天辉运气,没生在明清时代,少受剥皮充草、千刀万剐之惨痛,也不至于株连九族,子孙后代受点影响少不的。他只被判了死刑,只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声枪响,灰飞烟灭。他倒死个痛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已是当代中国最高刑罚。看看过往的案例,经济犯罪分子享受这个“待遇”的并不多,赖小民算一个。面对经济犯罪高发,案值越来越高之趋势,正直的、激烈的人们强调,对经济犯罪要下重手,用重典。有人说,贪一百万元,杀!有人说,贪500万元,杀!有人说,贪一千万元,杀!有人说,贪1亿无,杀!人们说,贪官最怕什么?只怕一个字,杀!有人说,对没有贪到那个天文数字的,比如贪几万、几十万元,不杀也要重判,判他们个死缓或无期,不得减刑,叫他们生不如死,把牢底坐穿。这种义愤填膺,这种嫉恶如仇,完全可以理解,但面对现实,依法治国,又不得不如此这般,对有些该杀的,留他一条狗命。白天辉,一个将死之人,不说他了。行文至此,我的思考是,怎么4年让他弄了11亿?每年、每月、每天,日进斗金。或是他家开了印钞厂?或是国库任他随便拿?

评论列表
  •   用户10xxx35  发布于 2025-03-15 01:37:28  回复该评论
    不要枪毙,不是贪吗?一天给他一公斤纸币,让他吃,矿泉水管够!看他能吃几天?
  •   子非鱼  发布于 2025-03-14 22:37:14  回复该评论
    对腐败分子最好的良药就是死刑,立即执行。只有杀一批才能震慑一批,挽救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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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点过五关斩六将,也写点走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