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参与药物试药后死亡,试药出事谁来担责?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一名男子参与药企药物临床试验之后不幸死亡,记者就此事向企业核实情况,药企董事却当场怒怼记者。这件事曝光之后引发巨大争议。药物试药本身存在风险,可一旦受试者死亡,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记者采访又有哪些边界,今天我们法律拆解。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享有法定知情同意权。开展临床试验,药企必须完整告知试药人项目风险、副作用、收益,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不能隐瞒风险,更不能诱导普通人参与试药,这是临床试验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
第二,试药死亡不等于药企必然全责,要区分死亡因果关系。如果死亡是药物试验直接导致,药企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受试者自身基础疾病引发,药企已经尽到风险告知、救治义务,则可以相应减轻责任。但无论责任如何,发生受试者死亡,药企都要启动调查上报程序。
第三,药企负有全程安全保障义务。临床试验全过程,必须配备急救保障措施。一旦受试者身体出现异常,要第一时间开展救治。不能把试药人当成试验工具,安全保障义务是药企法定责任。
第四,媒体正常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记者针对公共安全事件开展核实采访,属于正常舆论监督。当然媒体报道也需要恪守客观事实,不能编造虚假信息。企业可以拒绝接受采访,但不能粗暴言语攻击采访人员。
在这里给大家几点实操提醒:
1、面对药物试药招募,一定要仔细阅读全部知情同意文件,不要盲目参与高风险试验。
2、参与试药过程身体出现不适,立刻停止并且就医,留存全部就诊、签约书面材料。
3、如果试药之后发生人身损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4、企业拒绝沟通,受害者一方可以向药监部门投诉,由主管机关介入调查临床试验合规性。
周兆成律师提醒:药物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发的必经环节,但不能漠视受试者生命安全。试药有风险,但风险不能全部转嫁到普通人身上,企业必须守住法律与生命的底线。
我是律师周兆成,做一个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