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21次,越查越嚣张!”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朔州凯捷煤炭公司先后被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21次,不仅未整改,违法占地面积反而逐年扩大。累计违法占地687.68亩,其中211.80亩是耕地。21张罚单,没有一张能叫停它——它把罚款当成了“入场券”,把查处当成了“续费通知”。
2017年9月,凯捷煤炭租赁910亩土地建设杨涧煤炭物流交易中心,始终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截至2026年5月,已实际建设687.68亩,其中耕地211.80亩。
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该公司先后被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21次,“不仅未依法依规整改,反而逐年扩大违法占地面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点名通报朔城区政府“监管不力、执法查处不严”。
为什么查处21次,却毫无效果,“以罚代管”的代价:
(一)行政违法的红线:21次查处为何拦不住它?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
然而,21次查处、21次罚款之后,违法占地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持续扩大。
自然资源部通报直言,部分煤炭企业已“将行政处罚视为‘入场券’,将罚款当作‘买路钱’”。
罚款数千元,违法收益数千万——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所得,法律的红线被当成了“计价器”。
(二)刑事追责的缺位:“屡罚不改”已不是“行政违法”。
如果违法占地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的范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阻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完全可能触及刑事追责。
此前山西宁武县神达朝凯煤业破坏明长城案件中,4名责任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损毁文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占用耕地5亩以上,同样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凯捷煤炭违法占用耕地211.80亩,远超刑事追诉标准——如果行政手段管不了,刑事手段为什么还缺席?
(三)监管失守:朔城区政府的“默许”才是最大漏洞。
自然资源部通报直指朔城区政府“监管不力、执法查处不严”,这已是官方定性。
2017年9月至2026年5月,违法占地持续近9年,21次查处均未制止,说明监管体系中存在某种系统性问题——可能是执法部门“罚了就算履职”,也可能是地方政府对纳税大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监管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分乃至刑事追责。
(四)生态修复:687.68亩土地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
687.68亩土地,211.80亩耕地,被改变用途、被硬化、被污染——谁来恢复?谁出钱?
两部门通报已明确要求“适时向社会公开整改结果”。但“整改结果”四个字背后,是687.68亩土地能否被修复、211.80亩耕地能否被复垦的真实问题。
21次查处的“失败”与“代价”带来的反思:
第一,“以罚代管”的代价,最终由土地和生态来承担。 凯捷煤炭不是个案。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因违法占地先后三次被罚款200余万元,问题始终未解决。阳城大西煤业2026年7月实测仍存在11.77亩违法超占面积。当“罚”成为“管”的全部,法律就只剩下价格标签。
第二,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力”,比企业违法更值得追问。 凯捷煤炭可以罚款21次,但朔城区政府9年来做了什么?如果每次查处都能真正“责令退还、恢复原状”,违法占地根本不可能持续9年、扩大至687亩。地方政府的“默许”或“纵容”,才是违法企业最大的底气。
第三,两部门通报的价值,在于撕开“以罚代管”的遮羞布。 21次查处的“成绩单”不是执法成效的证明,而是执法失效的铁证。如果违法成本始终低于违法收益,“屡查屡犯”就永远不会停止。
21次查处,687亩违法占地,211亩耕地被占。每一张罚单都在告诉这家企业:“你违法了。”可每一次交完罚款后,这家企业都在用实际行动告诉法律:“那又怎样?”当法律的红线被当成可以反复跨越的“起跑线”,当每一次罚款都变成下一次违法的“启动资金”——被践踏的,不仅是211.80亩耕地,更是法律最后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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