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以前发明了一个概念,黄宗羲定律。简单来说,就是税率太低,财政不够用,就要加各种摊牌和杂费,过一段时间财政改革,这些杂费和摊派就变成正稅,从而导致农民负担不断加重。
黄宗羲总结明朝失败原因的时候就提到了明朝的税率虽然低,所以需要不断的加征其它的附加税费,虽然不叫税,但实际上和税是一样的。
比如说辽饷,剿饷,练饷,大家都知道的。先因为辽东问题,加征了辽饷,逼反了一些老百姓,成了流民,形成了农民起义,为了剿匪,又加征了剿饷,再逼反一批。问题严重了之后,财政负担不了,只好再加征一项,练饷。
这些加征的杂项加起来,老百姓的负担就很重了。这就是后来众所周知的,本来是想用辽饷、剿饷和练饷这种专项附加费的方式来解决辽东、闯献这些问题,结果三饷制造出来更多的流民,明朝局势更加不可收拾了。
当然,清朝入关之后,其实税率也是很高的,农民负担并没有减轻。
解放前国民政府的税率如果只看纸面规定的话,其实也是不高的,但问题是农民需要在正稅之外还缴纳大量的苛捐杂费,佃户还得交租,剩下留给农民吃穿的就没多少了。解放区当时如果只看正稅,其实比国民政府的税率要高,好处是没有其它的杂项。
农民最后选择了用脚投票,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也是历史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