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倒地,家属索赔,好人寒心!
祁东事件,把“救不救”的难题扒了个底朝天。
这件事,我觉得不能当作孤立事件看,它是这几年一连串"扶不扶""救不救"事件里的最新一集。看完我就三个感受。
一,公民的道德水平真的还得往上抬一抬。老人身体基础差、有病史,家里人比谁都清楚;小孩沉迷手机、老人反复外出,家里人比谁都清楚。事情出了之后反倒先在别人身上找责任、找赔偿方,这已经是这几年家庭纠纷、医闹、"扶老人"事件里最常见的模式。更让人堵心的是双标:这类事没落到自己头上时,站在道德高点评价别人;一旦落到自己身上,"死者为大""总要给个交代"就顺口而出。这不是道德,这是一种能屈能伸的算计。
二,依法处置的水平确实还不够。第一财经的《"和稀泥"换不来稳定》把话都点透了——这份1.9万的调解协议是在派出所里签的。派出所不是没有办法,《民法典》184条"好人条款"、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都摆着,真按法办,家属不敢在派出所里拿"抬尸堵店"当筹码。可现实是"和稀泥"更省事,等舆情烧到全网了才慢慢补动作——先是社区"全额补贴",再是司法部门"介入退款",最后企业"奖励2万"。哪一步是主动依法,哪一步不是被舆论推着走?
三,基层公民道德教育得换个玩法。现在很多社区、公园里立块牌子写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式远远多于内容。真正做这件事的人,不一定非得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来的机关工作人员。选一些道德模范、退休老教师、还年富力强愿意干活的人去讲、去调解、去做榜样,比一块牌子有效一百倍。
治标靠热搜,治本靠这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