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潘财商《家里有矿》系列核心质疑:
1、国企合资矿业交易
虞父虞丕杰通过华尚矿业,和国企新钢集团合资成立新余新钢矿业(国企持股 51%,民企方 49%)。2009‑2013,这家合资公司对国企供货总额15 亿 +,远超国企自有嫡系铁矿供货规模;
国企曾预付大额货款,超过当期实际供货额1亿,博主质疑存在资金占用、利益输送嫌疑。
背景:虞书欣爷爷曾任新钢集团工会领导,博主质疑亲属任职回避问题。
2、税负异常
该合资公司 2013 年营收 63 亿,纳税仅 209 万,税负率 0.34%,远低于矿业行业约 19% 平均水平,博主质疑税务存在异常、涉嫌偷税漏税。
3、民间借贷(裁判文书可查)
公开裁判文书显示,虞丕杰曾出借 3780 万,约定年利率 43.2%,远超当时法定保护利率上限,博主质疑属于高利贷行为。
4、其他延伸
新钢国企高价购买低价抛售上海超导原始股。
虞皮杰低价拿到上海超导原始股,质疑原始股获取存在问题;
家族关联企业多次债务纠纷,母亲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虞书欣方至今没有公开回应家族财富问题,起诉发表言论“侵吞国有资产15亿”的高三学生赔偿17万,已经终审败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