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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空岗被拍就禁手机?行政机关不能堵死群众监督权 ​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

窗口空岗被拍就禁手机?行政机关不能堵死群众监督权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近日,网友曝光某办事大厅上午9点窗口空岗,视频上网后,大厅一刀切禁止市民携带手机入内,理由是防止断章取义拍摄。不少网友疑惑:政务大厅有权不让群众带手机吗,普通公民监督公职人员履职边界在哪里?

市民认为,办事大厅属于公共场所,拍摄窗口空岗是行使监督权利;大厅方称,允许携带手机容易被剪辑误导,影响单位形象。

这里要分清两个法律概念,很多普通网友容易混淆。
第一,公民监督权。依据《宪法》,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检举,在不干扰秩序、不泄露隐私前提下,录音录像属于合法监督。

第二,公共场所拍摄限制。依据《民法典》隐私权条款,仅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受保护;政务大厅对外公开履职,不属于隐私场景,不可一刀切禁止拍摄。

结合《宪法》《政务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本案有三层关键法律判断。
第一,办事大厅非涉密场所,无权笼统禁止群众携带手机。
第二,群众正常记录窗口履职属于合法监督,但不得恶意剪辑造谣、干扰正常办公。
第三,出现空岗问题应当整改履职,而不是限制群众监督手段。

现实当中很多普通人遇到同类情况,给大家讲清楚实操维权路径:
第一,办事遭遇窗口脱岗,保留视频、照片证据。
第二,优先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反映。
第三,遇到无端禁止拍摄,可当场要求出示禁止携带手机的法律依据。
第四,维权不成,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监督。

当然案件也暴露出现实困境,部分单位面对舆论,习惯用限制群众权利的方式回避问题,忽视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这个案件给政务机关启示:窗口工作应当坦然接受镜头监督,屏蔽镜头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周兆成律师提醒: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但行使权利也不能捏造歪曲事实。

大家好,我是律师周兆成,做一个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