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有个律师说,以前公司法还没规定股东可以查会计凭证,但是他帮当事人打官司就要求看会计凭证,理由是“如果不看凭证,就没法确定账簿的真假”。然后这个理由也被采纳了,就胜诉了。
后来他委托人给他打电话,说我们拿到判决书了,正在查会计凭证呢,你要不要来看一下胜利果实。
这个律师想着那得去啊,去拍个照发个朋友圈什么的当做宣传也好。
结果去了之后,委托人就说,x律师,你也来看一会儿吧。其实这个律师的委托关系到打赢了官司就结束了,看账是另外的价格。但是来都来了,人家都那么说了,他当时也不好意思,就帮着看了。然后委托人走了,再也没回来,所有账都是这个律师帮着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