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男人约了姑娘到酒店,完事儿后不仅赖账,还反向勒索起女方来了。据说当时几人事先串通好,服务前满口答应“完事再给钱”,折腾完了却挑三拣四说服务不周到,直接翻脸不认账。更恶劣的是,他们还把姑娘控制住,威胁她掏钱“封口”,否则就举报她违法。期间两人留守看人,两人溜出去真打电话报了警,结果警察一来,把自己全兜进去了。这不就是典型的既想白占便宜,又想讹笔横财吗?可法律不是过家家,你情我愿的违法交易固然要罚,但仗着人多势众玩敲诈勒索,那就是另一码事了,直接把自己从行政拘留“作”成了刑事犯罪。为了一时快活和几个臭钱,搭进去的是自由和案底,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到姥姥家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的不就是这几位“大聪明”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