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要脸不?”江苏无锡,女患者到诊所看病时,突发危重疾病,就诊医生第一时间开展急救

“要脸不?”江苏无锡,女患者到诊所看病时,突发危重疾病,就诊医生第一时间开展急救措施,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女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可万万没想到,这位女患者康复出院后,反倒把就诊医生和诊所一并告上了法院,认为就诊医生未能及时提供病例材料,导致延误救治,且诊疗行为有问题,导致自己突发疾病,所以索要22万余元赔偿。法院判了!


事情得从2025年6月的一个普通上午说起。那天,女子蔡某觉得身体不得劲,头晕得厉害,就自己骑着电动车找到了当地一家诊所。


她进门的时候,状态已经很不好了,跟坐诊的康医生说自己难受得紧。康医生一看这情况,立刻给她做了个简单检查,这一查可吓了一跳,患者心跳快得吓人,身上大汗淋漓,严重到连口水都咽不下去。


没等康医生缓过神,更凶险的一幕来了——蔡某直接一头栽倒,陷入了昏迷。这时候,康医生心里大概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一测血压,高度怀疑是中风前兆。


说实话,这种级别的危重病,小小的诊所根本接不住。但康医生没有选择干等着,一边安排护士赶紧打120,一边上手给人中施针进行针灸急救,试图稳住局面。


从蔡某踏进诊所大门,到急救电话拨出去,前后只隔了十分钟;再到呼啸而来的救护车把人拉走,总共才过了二十三分钟。这速度,别说挑刺,就算是三甲医院的急诊科,在那种突发状况下也快不到哪去了。


后来大医院的诊断结果也证实了康医生的判断:基底动脉瘤破裂,伴随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急性脑积水,外加高血压三级,全是能要人命的重疾。


蔡某命大,经过系统治疗康复出院了。本以为这事就翻篇了,谁能想到,画风突变。蔡某出院后一纸诉状,把康医生和诊所全告了。


理由是什么呢?一是说康医生没能及时提供病历材料,耽误了救治;二是说康医生的诊疗操作本身就有问题,是错误治疗导致她突发重病。算下来,要赔22万多。


看到这诉求,估计很多人都得气笑了。这就好比一个人闯进你家突然心脏病发,你手忙脚乱给喂了速效救心丸又叫了救护车,人救活了,回头人家说你给喂药的动作不够优雅、没打领带,要你赔钱。


面对这口飞来的大锅,康医生委屈得不行。他在法庭上解释,那病情来得跟山洪暴发似的,自己就那么点条件,能做的急救处置全做了,连120都是掐着秒表打的,凭啥说延误?至于病历,那是事后补写的,当时光顾着抢命了,哪还顾得上拿笔写病历?


法院这回可真没和稀泥。调出了路口的监控和通话记录,时间线清清楚楚,完全证实了康医生不仅没耽误工夫,反应速度还极快。


至于所谓的诊疗过错,法院咨询了专业意见并结合现有证据,根本没法认定蔡某的动脉瘤破裂跟康医生的急救措施有半毛钱关系。


有一个细节很值得玩味,法院在判决书里说得非常透彻:康医生面对一个超出自己诊所处理能力的危重病人,他本可以啥也不干,就只打个120站在旁边等,这样绝对没责任。但他出于职业本能和善意去扎针、去喂药,这种“多管闲事”的善意,应该被保护。


如果仅仅因为补记病历这种细枝末节的形式瑕疵,就揪住不放让人家赔二十多万,那以后哪个医生还敢在街头巷尾的诊所里伸手救人?最后,法院驳回蔡某全部诉求,康医生一分钱不用赔。


看完这个判决,我只想说一个字:该!这判得不仅合法,更合情合理,给所有想伸援手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咱们得掰扯清楚一个逻辑:急救不是请客吃饭,不能拿显微镜去审视。 在那种命悬一线的时刻,要求医生像平时坐门诊一样,把病历写得工工整整、把脉把得从从容容,那是强人所难。


法律上讲的“过错”,是指违反诊疗规范的重大过失,而不是救人之后的“不完美”。那种动脉瘤破裂的大出血,就算是华佗在世,在他那个小诊所里也变不出手术刀。康医生唯一做错的,可能就是太善良,给自己揽了个官司。


往深了说,这案子其实触及了当下社会一个痛点——“救与不救”的抉择成本。我们总在呼吁正能量,总在抱怨人心冷漠,可当有人真的热血上头去管“闲事”时,如果法律不能给这种善意兜底,反而让施救者动辄得咎,那以后大家的选择只能是冷眼旁观。


所以,无锡惠山法院这个驳回判决,不仅是判给康医生的,更是判给全社会的——它用司法权威告诉所有人:法律不鼓励“农夫与蛇”,更不会让善良的人流血又流泪。 至于蔡女士,虽然行使诉权是她的自由,但这样的做法,确实寒了人心,也让自己在舆论场上失了体面。


信源:江苏经济报

评论列表

用户13xxx42
用户13xxx42 2
2026-08-23 21:50
这个法官判决是对的,不能纵容讹钱
远方的灯塔
远方的灯塔 2
2026-08-23 21:12
那这个诬告的人是否需要支付康医生精神补偿费呢,不然这个诬告的代价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