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吃相难看?”海南海口,一男子是小区20年老业主,他小区地面一共有244个业主共有车位,但小区住户共330户。男子习惯把车停在就近车位,就把车位当成自己专属的了。新业主不干了,认为“公共车位”应当全体业主平等使用,男子认为他住了20年,车位就是自己的了。
这事最扎人的地方,是数字一摆出来,谁都知道矛盾很难躲过去。
330户,244个公共车位。
哪怕按一户一辆车来算,也有86户没有对应的位置。车位每天就这么多,今天这家停了,另一家就可能找不到地方。
有人长期停在熟悉的位置,有人刚搬进小区,也希望自己能平等使用公共车位,两种需求碰到一起,争执就来了。
海口宝岛花园这场停车纠纷中,公开报道提到,部分老业主长期固定停放车辆,后来入住的业主对此有意见,认为公共车位应该共同使用。
随着分歧越来越大,小区停车问题也成了邻里之间绕不开的话题。
其实很多人都能理解那种感觉。
一个位置停上一年两年,也许只是图方便。
可时间一长,每天下班走同一条路,车停在同一个地方,下楼几步就能开走,人很容易产生一种心理上的熟悉感。
问题就在“熟悉”两个字上。
熟悉一个位置,和拥有一个位置,是两回事。
如果你已经在那里停了很多年,某天下班回来,发现别人把车停进去了,心里肯定不会舒服。
可换个身份,你是后来入住的业主,明明也住在这个小区,却发现一些公共位置早早被别人长期固定使用,你同样会问一句:“那我该停哪儿?”
这才是这件事最难解的地方。
街道曾提出“先到先停”的处理思路,可连这四个字,双方的理解都有差别。
有人理解成过去谁先入住、谁长期使用,就应该优先;也有人理解成当天谁先回来,谁就停空着的位置。
一句看起来很简单的话,只要具体规则没有说透,落到生活里就可能完全变样。
而且有个数字谁也绕不过去。
244个车位,要面对330户。
无论谁讲自己的理由,缺掉的86个位置都不会凭空出现。哪怕把所有公共车位重新放开,也不意味着每一户从此都有固定位置。
所以,如果你住在这个小区,你会怎么定?
每天谁先回来谁停?
还是登记车辆,一户限定一辆?
或者轮换使用,隔一段时间重新安排?
也可以通过业主共同讨论,把收费、登记、临时停车这些细节一起写进规则里。
听起来每种办法都能解决一点问题,可真落到自己头上,感受就不一样了。
习惯固定停车的人,会觉得生活突然变麻烦。以前很难找到位置的人,又会觉得终于有机会公平参与。
这就是公共资源不够用时最现实的一面。
大家都希望规则对自己方便,可一套真正能执行的规则,往往意味着每个人都得让出一点随心所欲的空间。
法律对车位归属也有明确区分。
《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确定归属;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形成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则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
宝岛花园公开报道涉及的是公共车位。
这意味着,长期使用确实可以形成生活习惯,却不能仅凭“我一直停这里”,就把公共位置自行变成自己的固定专位。
可话说回来,共有两个字,也不等于330户每家都天然拥有一个固定车位。
这中间差的,就是一套大家共同认可、能够真正执行的停车办法。
最怕的是规则一直模糊。
今天这个人按多年习惯停车,明天另一个人按照自己理解去找空位。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由,时间久了,争的就不只是每天晚上把车停在哪里。
原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会因为一个车位越来越生分。
住了很多年,本来意味着对这个小区更熟悉。门口哪条路好走,哪栋楼离哪个出口近,可能早已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可公共资源一旦供不应求,过去依靠习惯维持的办法,就很容易遇到新的问题。
330户面对244个公共车位,这个数字已经决定了一件事。
不可能有一种办法,让每一户都占到最方便的位置。
能争取的公平,只能是大家按同一套规则参与,规则怎么定,大家依法一起商量。
长期停车的业主可以提出自己的实际困难,后来入住的业主也有权表达自己的需求。
规则定下来以后,谁都按同样的标准执行。
车位少,确实让人烦。
可如果邻里之间连规则都没有,只剩下谁占得久、谁抢得快,那一个小小的停车位,真能把住了很多年的邻居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果你已经在同一个位置停了20年,有一天小区重新制定规则,那个位置以后谁先到谁停,你愿意接受吗?
信息来源:直播海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