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图他啥?北京,一对男女恋爱时,男人拒绝戴套,两人畅享之后,女人又拒绝吃药,一个月后查出中了招。女人要结婚,男人却准备跑,而且孩子都不想要,一直拖到17周,女人只能无奈流掉。受了罪花了钱,女人索要三万八,男人却只肯给九千,女人气不过,一纸诉状把男人告上法院,谁知一通算账,法院说男人已经给够了,女人也要负担一半。原以为两人已经分手,谁料人家一边打官司一边继续交流,直到开庭,女人再次有孕,据说准备结婚,这一番操作下来,直看的一干人等摸不着头脑。
安某有个男朋友姓田,两人一起在北京打工,虽说还没有结婚,两人早已经睡在了一起。
对于田某来说,他很开心,既不用负担家庭的责任,又可以享受安某的身体,怎么看都划算。
安某就不一样了,她年龄一年大似一年,眼看田某一直没有结婚的打算,就这么陪他干耗着,赔上自己的时间。
但也不知她咋想的,知道田某的德行,还一直没有选择离开,就这么过着未婚同居的日子。
2023年5、6月的一天,两人突来兴致,干的昏天黑地,但就在关键时刻,安某让田某带上套,被田某拒绝。
因为情到浓时,田某也没有再坚持,两人就这样放纵了一次。安某也是马大哈,抱着侥幸心理,事后也没有吃药。
谁知,这个月她没有等到生理期,等她发觉大事不妙,已经晚了,赶紧去做了检查,确认已经中招。
安某想着两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自己也早已过了结婚的年纪,正好现在有了宝宝,跟田某结婚也挺好。
谁知,田某却不愿意,总认为自己还小,想想结婚后的种种烦恼,他就想跑。
于是两人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多次沟通,甚至争吵,据说还从文斗演变成武斗,田某还对正怀着孕的安某动了手。
奇怪的是,两人已经闹到这个地步,居然还没有分手。在胎儿到17周的时候,安某还没有说服田某,不得已做了引流。
为此,安某身心受创,她把各种单据拢在一起,又加上误工费、营养费等,总共三万八千元,于是她向田某追偿。
因为手术,田某已给安某转了八千二百元,另外给了八百元现金做补偿,再多也不愿意给了。
安某认为自己很吃亏,不仅金钱上有损失,身体还受了伤,她认为田某无法分担她身体的痛苦,就应该承担所有花销。
见田某已经拒绝支付,讨要无果后,就向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
经审理,法院认为,怀孕引产是两个人共同的决定,双方都负有责任,不该只让田某一人承担。
根据实际花费一万两千多,田某只需负担六千多即可。根据转账记录,田某已经支付八千二百元,无需再支付更多。
安某和田某也是脑路清奇,从起诉到开庭,两人一边打官司一边继续做情侣,时至开庭,安某再次怀孕,据说两人准备结婚。
这番操作看傻了一干人等,很想问问安某:你到底图他啥?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安某和田某是一对情侣,两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安某和田某发生关系出于自愿,只是因为双方都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导致安某怀孕,两人都应该对此事负责。
怀孕后,田某不要孩子,一番争执后,两人决定手术,期间产生了一万两千多的费用。
法院认为,无论怀孕还是手术,这都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不是田某单方面的侵权行为,因此,责任无五划分。
田某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支付了八千二百元,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他支付的已经超出了法定的一半。
因此,法院认为,他无需再过多支付。
无论是安某和田某的法律关系,还是就怀孕手术这件事的责任划分,都非常明确,
既然俩人情理已经讲不通,就要接受法理冷冰冰的条文。
但令人费解的是,一个为了极致感官享受不顾惜伴侣身体、面对后果拒绝承担、看见伴侣术后创伤还要分清账目的男人,安某还一边打官司一边跟他睡,她图啥?
(信息来源:@浪张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