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脸不?”江苏无锡,女患者到诊所看病时,突发危重疾病,就诊医生第一时间开展急救措施,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女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可万万没想到,这位女患者康复出院后,反倒把就诊医生和诊所一并告上了法院,认为就诊医生未能及时提供病例材料,导致延误救治,且诊疗行为有问题,导致自己突发疾病,所以索要22万余元赔偿。法院判了!
救人本该收获感激,无锡这起案子却颠覆很多人的认知。据公开报道,事情发生在2025年6月,当事人蔡某身体不舒服,走进当地一家私人诊所就诊。她刚坐下没多久,身体状况就快速恶化,心跳过快,浑身冒汗,连喝水都做不到,之后直接陷入昏迷。接诊的康医生见状没有观望,立刻开展现场急救,喂服救心丸,做应急处置,同时安排护士拨打120求救,整个过程诊所没有收取任何诊疗费用。
从女子踏进诊所,到拨通120急救电话,中间只过去了十分钟,救护车到场接走患者,全程也才二十多分钟。女子被送到大医院之后,查出是基底动脉瘤破裂,伴随多种危重并发症,属于发病很急、风险很高的自身原发疾病。经过医院全力抢救,蔡某总算脱离危险,顺利康复出院。事情到这里,所有人都以为这场危机就此结束,可家属事后对诊所的急救措施产生质疑,还报了警,警方调取监控、通话记录以及在场人员证词,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全部核实清楚。
谁都没料到,女子恢复健康之后,直接把施救的医生连同诊所一起起诉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她提出三点理由,指责诊所没有及时提供病历材料,认定现场处置属于延误救治,还声称医生的诊疗操作有问题,才诱发自身突发重病,向对方提出22万余元的赔偿诉求。诊所这边拿出事后补记的病历,提交警方调查材料,辩称女子的重病是自身身体问题,自己已经尽到紧急救助的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委托开展相关司法鉴定,也向专科医生咨询专业意见。现有证据没法证明,诊所的急救行为和女子突发重病存在因果关系。法官审理时明确,女子的病症已经超出这家基层诊所的处置能力,医生已经第一时间做应急处理,快速呼叫急救转运,算不上延误救治。至于病历没能当场完成记录,只是紧急救人情况下的形式瑕疵,并不能等同于医疗过错,不能以此要求医生赔钱。
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紧急时刻医生本可以只打急救电话,不做任何额外处置,但他出于善意主动出手救人。如果仅仅揪着细节瑕疵,就让施救者承担巨额赔偿,会打击基层医护救人的积极性。最终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这名患者全部诉讼请求,医生和诊所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很多看完判决的人都感慨,善意施救不该被无端苛责,不能让愿意伸手救人的人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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