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越看疑问越多。
女子2019年就确诊感染HIV,之后仍然卖淫大约50次,最后被判一年九个月,罚金3000元。
传播性病罪最高可以判5年,而且明知自己感染HIV还继续卖淫,本身就属于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可问题是,50次,最后一年九个月,真看不出来“从重”到底体现在哪?
比量刑更让人担心的是,这50次到底涉及多少人?有没有全部找到并通知检测?有没有人已经感染?
HIV感染后可能很长时间没有明显症状,如果有人已经中招却毫不知情,之后又和配偶、伴侣甚至其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会不会造成二次传播,甚至形成新的传播链?
还有3000元罚金。
卖淫50次,她赚的钱怕是都不止3000元,违法所得到底有多少,追缴了没有?
这案子真正该交代清楚的,绝不只是判了多久、罚了多少。
到底有没有人被感染,相关人员有没有全部追踪检测,传播链有没有被及时切断,这些关键的问题,为什么一个都没披露?